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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鎮平縣人民法院晁陂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原、被告當場達成了調解協議,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15日,被告張某、向某與原告某銀行簽訂最高額個人借款合同,申請貸款金額200000元,貸款期限36個月,月利率9.9‰,逾期貸款罰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50%。張某、趙某等自愿提供連帶保證擔保,并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2021年1月31日,被告張某、向某向原告申請貸款200000元,期限自2021年1月31日至2022年1月31日,貸款到期后,被告一直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原告曾多次派員催要未果,遂訴至本院。
案情調解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高磊與原、被告取得聯系,被告張某、焦某等四擔保人以原告提供的貸款檔案貸款人現場照片模糊,拍攝時間與實際貸款時間不符等原因,拒不認可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承辦法官經過多次調查走訪,詳細了解相關情況,并責令原告提交貸款原始證據,重新組織雙方質證,在原始證據前,四擔保人對貸款事實、及合同內簽字予以認可,希望進行調解。在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在充分聽取原、被告雙方意見后,釋法析理,積極引導。一方面,承辦法官多次與被告進行溝通,反復陳述利害關系,詳細耐心解讀金融借款相關法律法規,希望被告能積極主動還款。另一方面,承辦法官也勸導原告能夠理解被告的狀況,互諒互讓,給被告留下一定的時間來籌集案款。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了一致意見,約定了還款計劃,實現了案結事了。 (供稿:代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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