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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農民工工資 57家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黑名單”
2021-08-19 13:44:09   來源:深圳商報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2021年第二季度,深圳又有1家企業和1名直接責任人被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記者昨日從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獲悉,深圳市從2018年9月起開始實施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和聯合懲戒機制,警示和震懾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目前已累計有57家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負有直接責任的有關人員被列入“黑名單”,有效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近日,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披露深圳市2021年第二季度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深圳市建裝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因拖欠33名農民工工資158.1萬元,李佑國因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9.465萬元上榜。根據規定,被列入“黑名單”的用人單位及其有關人員,不僅要受到人社部門的行政處罰,“黑名單”信息還將推送至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由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這些違法單位和個人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等方面實施聯合懲戒,讓他們在全國范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失信違法成本。

目前,深圳多部門聯合懲戒機制較為完善,人力資源保障部門通過深圳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失信行為的用人單位及其有關人員信息,通過各級信用平臺將“黑名單”信息向社會予以公示,強化社會監督。各部門依法依規對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懲戒措施共有26項。

“通過施行‘黑名單’管理和多部門聯合懲戒,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形成有力震懾,有利于增強用人單位的守法誠信意識,促進用人單位依法規范用工,更好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該負責人表示,企業在改正違法行為且自列入之日起12個月內未再發生列入情形,期滿后會被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移出“黑名單”,聯合懲戒措施相應終止。但如果用人單位仍未改正違法行為或再次發生列入情形的,期滿不予移出,自動續期24個月。

除以“黑名單”制度為抓手對現有及潛在違法違規企業形成威懾此外,深圳還充分發揮刑法的威懾作用,建立人社部門與公安機關共同預防和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信息通報,以及動態管控、案前聯合處置、案件移送接收等工作機制,完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兩銜接”機制,從速查處惡意欠薪刑事案件。2020年至今,全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78宗,其中公安機關立案67宗,刑事拘留35人,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進行嚴厲打擊。(記者 鐘鴻冰 通訊員 張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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