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關條約內容有哪些?
(1)割地:割遼東半島、臺灣、澎湖列島給日本,不僅使大片領土淪為日本的殖民地,而且嚴重削弱了中國的國防,便利了日本對中國的進一步侵略。
(2)賠款:賠償日本2億兩白銀。從條約批準互換之日起三年之內能全數清還,除將已付利息或兩年半或不及兩年半于應付本銀扣還外,余仍全數免息。
(3)開放通商口岸:中國還增開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
(4)允許日本在中國投資建廠。
馬關條約誰代表簽訂的?
《馬關條約》簽訂時間是1895年,當時李鴻章代表清政府前往日本馬關,與日本明治政府簽訂了不平等條約。因簽訂地點是馬關,所以稱為《馬關條約》,這是中國的恥辱,清政府的腐敗讓侵略者野心變大,最終欲壑難填,簽訂了一系列喪權辱國的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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