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山西省公安廳交管局曝光6起酒駕醉駕典型案例,提醒機動車駕駛人:不論何時都要摒棄僥幸心理,謹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自覺遵法守規、安全文明出行。
4月7日,長治長子公安交警發現一輛拖拉機駕駛人渾身酒氣。對駕駛人胡某某檢測后,民警發現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1mg/100ml,已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胡某某承認其原擁有農機駕駛證,后因多年未審驗被注銷。自以為拖拉機不屬交警部門管轄的胡某某在午飯時喝了一瓶啤酒后,駕車上路。民警依法對胡某某無證駕駛、酒后駕駛拖拉機違法給予罰款1300元的處罰。
4月5日22時許,臨汾鄉寧公安交警在檢查晉LE***轎車時,初步判定駕駛人常某某存在酒駕嫌疑。檢測結果顯示常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1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對常某某嚴厲批評教育后,依法對其酒駕機動車違法做出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
4月5日,晉中壽陽公安交警發現一輛未懸掛號牌的農用車駕駛人身上有酒氣,遂對其進行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駕駛人侯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8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進一步查詢,民警發現侯某某并未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資格。對侯某某嚴厲批評教育后,民警依法對其無證駕駛未懸掛號牌機動車、酒后駕駛機動車等違法做出處罰。
4月3日,運城聞喜公安交警查獲一名無證、醉駕外賣騎手。當日23時許,在某小區門口,民警示意一輛無牌紅色摩托車駕駛人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測,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0mg/100ml。民警遂將其帶到縣醫院抽血。結果顯示:駕駛人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87.60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詢問中,民警發現李某某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4月2日,朔州平魯公安交警在檢查晉F3****號小型汽車時,懷疑駕駛人有酒駕嫌疑。經檢測,駕駛人牛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9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牛某稱,午飯時喝了一小杯白酒,感覺沒事,便開車上路。民警對牛某進行嚴厲批評教育并講解酒駕危害后,依法對其做出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的處罰。
4月2日,呂梁臨縣公安交警查處一起駕駛員無證、酒后駕駛無牌機動車嚴重交通違法。當日12時,高某魯駕駛無牌三輪摩托車看到民警后,突然減速。民警上前攔截并要求高某魯出示駕駛證時,聞到其身上一股酒氣。經檢測,高某魯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7mg/100ml,屬飲酒駕駛。民警依法對高某魯存在的3項交通違法做出處罰。(記者錢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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