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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噪音日:廣州發出廣東首份噪聲環境侵權訴前禁止令
2022-04-19 15:02:19   來源:福建日報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在4月16日世界噪音日來臨之際,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發出廣東首份噪聲環境侵權訴前禁止令,有力保障市民居家安寧的合法權益。

據悉,受疫情影響,廣州改為線上教學,王先生女兒居家上網課。鄰居李先生因鄰里糾紛,長期播放“荒山野鬼”錄音,噪聲嚴重影響王先生一家的生活、學習,王先生于是向法院提交訴前禁止令申請,要求李先生停止制造噪聲,獲得法院支持。

噪聲污染具有偶發性、經常性相互交織的特點,并且因個體差異的耐受程度不同而反應不同,從而在不同程度上影響人際關系與社會安寧,輕則干擾他人休息、工作和學習,重則危害他人身體健康,甚至引發嚴重后果。我國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規定,居民區噪聲白天不能超過55分貝,夜間應低于45分貝。對違規行為,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均有相應罰則,然而,從現實情況看,噪聲污染問題仍然廣泛存在。以2020年為例,全國生態環境信訪舉報管理平臺共接到公眾舉報44.1萬余件,其中噪聲擾民問題占41.2%,位居各類環境污染要素第二位。這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某些噪聲雖然對他人生活、學習等造成影響,但尚未達到行政處罰標準,有關部門難以處罰。為了彌補這個漏洞,今年1月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生態環境侵權案件適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規定》指出,如果遇到噪聲嚴重擾民但又未達到處罰標準的情況,法院應受理相關申請,并作出禁止令。

在上述案例中,李先生在固定時間持續播放“荒山野鬼”錄音,噪聲在申請人302房內經監測為36分貝,未達到行政處罰標準。在這種情況下,王先生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規定,向法院提交訴前禁止令申請。法院經審查認為,盡管“怪聲”未達噪聲限值,但易造成相關人員恐懼,違背公序良俗,已嚴重影響王先生及其家人的寧靜生活及小孩學習,如不及時制止,將使王先生及其家人寧靜生活的權益遭受難以彌補的損害。法院發令促使李先生拆除錄音播放設備,刪除“荒山野鬼”錄音文件,并承諾不會再制造噪聲擾民。這就及時彌補了無法行政處罰的漏洞。

進一步說,這個案例涉及保護公民安寧權的問題。安寧權是指維護公民寧靜生活、穩定生活秩序狀態的合法權利,包含兩個方面:一是物理空間的安全、安寧,不受任何物理上的非法、不當侵入;二是心理、精神上的安穩和寧靜,不受任何心理和精神上的非法、不當侵擾。過去保障公民的安寧權無法可依,去年開始實施的民法典規定,安寧權屬于人格權項下的隱私權,開啟了安寧權民法保護的大門。法律的生命和價值在于實踐。廣州海珠區人民法院的判決,就是維護公民安寧權的積極實踐。(記者馮海寧)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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