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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生育權能要求賠償嗎?生育權的內容有什么? 今日觀點
2023-06-20 16:54:09   來源:法律專家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侵害配偶生育權能要求賠償嗎?

侵害配偶生育權能要求賠償。生育權在配偶間互為權利和義務,他人也負有不得侵害配偶生育權的義務。將侵害配偶生育權作為提起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情形之一,主要是基于以下考慮:

1.侵害配偶生育權的行為在現實中客觀存在;

2.侵害配偶生育權具有潛在的危害性。

生育權的內容有什么?

生育權的內容具體如下:選擇生育、選擇不生育生育、中止生育、健康和生殖健康等。根據相關規定,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權利選擇生育與不生育,不生育也不應當受到歧視。夫妻雙方各自都享有生育權,只有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共同行使這一權利,生育權才能得以實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 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齡夫妻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劃生育,有關部門應當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藥具和技術,保障實施節育手術的婦女的健康和安全。 國家實行婚前保健、孕產期保健制度,發展母嬰保健事業。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婦女享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提高婦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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