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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科創”成色足 監管新課題: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
2020-11-05 08:42:29   來源:證券日報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11月5日,科創板宣布設立剛好滿“兩周歲”,190家公司的亮麗成績單為這個特殊的日子獻上了一份厚禮。同時,科創板也迎來了一批大型科技企業依次上市,這對科創板具有重大支撐作用,使市場更加多元和豐富。另一方面,這也對市場持續監管帶來挑戰,對大型科技企業的監管成為一個亟待突破又無先例可循的命題。

10月3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簡稱金融委)召開會議,點出了金融科技、金融創新的監管思路,包括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履行社會責任;增強業務信息披露全面性和透明度;督促上市公司規范使用募集資金,依法披露資金用途等。

盡管重點闡述的是金融科技,但這對于或將迎來各種科技“巨無霸”的科創板也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創新和監管是一個硬幣的兩個面,既要鼓勵企業創新,也不應縱容逃避監管的各種行為。”寶新金融首席經濟學家鄭磊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科技創新在促進生產力提升和符合科技倫理標準上確實可能存在潛在沖突,而涉及金融科技的創新不僅具有一般科技創新的特點,還可能逃離金融業務監管,所以對業務涉及被監管的特殊業務的科技創新企業,監管部門和公眾都應保持高度警惕。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也表示,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二者是矛盾統一體,相互促進、相互適應,良性發展。在鼓勵創新的同時,監管層也要主動適應創新的新環境,進一步提升監管能力,在新形勢下不斷改變,跟上創新的步伐。

一位長期關注監管的專業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支持和規范并存,如何從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兩個方面來落實,也是監管的新課題和挑戰。

科創板“科創”成色足

站在科創板宣布兩周年的時間節點回望,隨著注冊制改革深入,科創板的多元化被一個個代碼實踐。資本市場對紅籌股、同股不同權、VIE架構、未盈利等企業敞開了懷抱;注冊制改革、市場化詢價等制度改革,給予企業更多的自主空間。

10月29日,創下了VIE+CDR首單紀錄的九號有限公司上市,一臺機器人舉起短臂輕輕一擊,讓這家公司的“第一”又增添了畫面感:成為A股首家由機器人鳴鑼的公司,無形豐富了科創板的“科創”本色。

當前,一批擁有龐大“入口”和“流量”的公司,不斷向科創板伸出橄欖枝:追趕“造車新勢力”的整車巨頭、有上市打算的AI“四小龍”等。無論是同創新深度融合的“傳統產業”,還是新興產業中的創新企業,這些身影都將有極大可能會出現在科創板鋪就的創新驅動發展的“高速公路”上。

“科技投入、科研成果轉化可以有很多路徑,不過從世界范圍和長周期視角看,通過資本市場自身的選拔和激勵機制,引導全社會資源高效配置科技領域,確實是一條最重要的路。”力鼎資本創始合伙人、CEO高鳳勇在其《星榜:資本變局與科創革命》中這樣寫道。

一位資深市場人士認為,幫助新技術、新經濟的大市值公司取道A股而非“流落”海外,是資本市場助力實體經濟、助力中國公司爭奪國際科技競爭制高點的使命所在,也是科創板從初生到成熟的必然過程。

治理規范、有效信披是雙抓手

在科創板逐步成熟的過程中,市場的容量越來越大,企業越來越多,監管的難度也在隨之增加。“隨著大型科技企業紛紛上市,對科創公司上市后的監管提出了新要求。”有業內人士這樣評價,在這種新形勢下,長期制度設計和頂層考量缺一不可。

今年10月9日,國務院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對下一階段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做出了系統部署。而上市公司的治理質量被放在了首要位置,尤其以“規范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和“提升信息披露質量”兩項要求“領銜”。

記者注意到,相較于2005年國務院批轉證監會《關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意見》,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信息披露被明確提到了顯著位置。

“這是頂層設計對上市公司‘一視同仁’的要求,也是監管的重點所在。”上述專業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科創企業,尤其是大型科技企業,也是上市公司群體的組成部分,基本的要求需要做到,紅線需要遵守。同時,考慮到這些企業在公司治理架構和業務模式上的特點,對其治理規范、信息披露的監管也將更加嚴格。

他認為,大型科技企業擁有更復雜、精巧的控制權架構。有的雖然可能股權并不高度集中,但擁有影響力的“創始人”通過多層架構和引入LP設計,可以實現小比例撬動大股權。而在另一些公司中,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與公司“創始人”“高度重合”,與董事長、核心技術人員的職責職務“高度重合”。這些特有股權結構、治理結構需要更多有針對性的監管,精確圈定“關鍵少數”并且緊密對接,將是監管的重點之一。

此外,有市場人士指出,科技行業由于技術迭代速度快、技術更新投入大、商業模式創新對原有業務模式沖擊大等特點,如發生技術路線選擇錯誤或原有業務模式被新商業模式顛覆等情況,很可能對大型科技企業造成重大沖擊。然而,在大型科技企業持續經營的過程中,監管機構、一般投資者卻很難評估當下的技術迭代、商業模式創新可能會給企業帶來怎樣的潛在影響。

“加強行業之間邊界的覆蓋、敦促公司對政策變化、非財務信息、重要經營數據、產品發布等進行有效而及時的披露,應當是對信息披露監管的重點。”上述專業人士表示。

目前,科創板已經發布了自愿信息披露的相關指引并已有公司“試水”。對于監管而言,這一在科創板先行先試的規則應當在大型科技企業身上得到有效執行,確保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全面性。

與此同時,記者了解到,監管也在尋求更好地刻畫大型科技企業的指標。分析人士認為,這些都是為了更好刻畫出一家大型企業、更適宜其發展所做的嘗試和突破,并不代表在底線問題上存在“例外”。

中國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中國上市公司協會2019年年會上曾明確指出,上市公司和大股東必須牢牢守住“四條底線”:一是不披露虛假信息,二是不從事內幕交易,三是不操縱股票價格,四是不損害上市公司利益。

“這意味著,在友好支持的同時,也明確底線,應該是注冊制下對大型科技企業的監管核心。”上述分析人士指出。

監管新課題

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

隨著一些大型科技企業上市,監管也將遇到一些新的課題。

一位資深投行人士對記者表示,監管的落腳點在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抓手是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但監管的眼光并不局限于此,因為這些從未涉足A股的企業很可能帶來科學倫理、社會責任、系統性風險等新問題,這些問題過去通常很難集中在同一家公司身上。

最近一段時間,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對臉書、亞馬遜、蘋果、谷歌“四巨頭”開展反壟斷調查,這掀起的波瀾不是只屬于大洋彼岸的新聞。報告對4家公司“正在利用其主導地位消滅競爭、扼殺創新,行使并濫用它們的壟斷權力”的結論,可能會成為所有科技巨頭不受限制“膨脹”的后果。11月2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管局對螞蟻集團有關人員進行了監管約談;11月3日,上交所作出暫緩螞蟻集團上市的決定,同時,螞蟻集團在港交所發布公告稱,暫緩H股上市,這也體現了我國監管部門加強金融科技巨頭監管的鮮明態度。

上述投行人士表示,當擁有數據資產、話語權、技術優勢、資金優勢的大型科創企業滲透到國民生活的各個方面,全面監管成為了必然的目標。

鄭磊也認為,對科技創新企業的全面監管是必要的,其中包括業務風險監管和科技倫理監管兩個方面。他指出,這些企業如果不上市,企業經營信息的透明度很低,在未列入監管的情況下,容易隱藏問題。對于其他可能涉足監管業務范圍的科技企業,由于監管政策總是存在一定的滯后性,一般來說,其中的風險更容易被遺漏,如果這樣的企業上市,投資者和公眾也可協助發揮預警作用。

“證券監管如何立足于現有的基礎,能夠發揮全面監管的一部分作用,防御系統性風險,同時讓這些巨頭切實承擔起社會責任,這是更大的責任所在。”上述關注監管的人士表示。

他指出,對募集資金使用的監管是最直觀的方法。從目前情況看,大型創新企業對募投項目的描述都比較籠統寬泛。督促上市公司規范使用募集資金,依法披露資金用途可以對公司的資金流向、業務發展進度起到跟蹤作用,是非現場監管的一種重要手段。尤其是對固定資產比重極低、依賴數字和技術等要素的科技公司而言,“緊盯資金流”可能是一個重要的手段。

“一句話,要把募集資金真正用在科技創新上,提升科研水平,而不是玩讓錢生錢的泡沫游戲,要警惕實體企業的金融化。”該人士指出。(本報記者 侯捷寧)

關鍵詞: 科創板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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