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印發出生缺陷(遺傳代謝病)救助項目等實施方案。根據方案,“十四五”期間,浙江繼續實施出生缺陷(遺傳代謝病)、先天性結構畸形救助項目,新增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病種56個,救助范圍和力度進一步加大。
據了解,浙江實施的出生缺陷(遺傳代謝病)救助項目有78個、先天性結構畸形救助項目有74個,新增的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項目包涵56個病種,涵蓋神經系統、心血管系統、消化系統等多方面疾病。
據悉,出生缺陷(遺傳代謝病)的救助標準為3000元到1萬元,先天性結構畸形的救助標準為3000元到3萬元,功能性出生缺陷的救助標準分為3000元、5000元兩檔。除先天性結構畸形救助為一次性給予,其余兩項救助都可在限度內多次提出申請。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婦幼處負責人表示,此次方案相比以往內涵更加豐富,覆蓋病種更全,救助力度更大,制度實施也更加完善,將有助于進一步推進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降低困難家庭出生缺陷患兒就醫負擔。? (記者 鄭純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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