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西城法院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趙某司法拘留15日,原因是他通過“黃牛”購買了一張高鐵票并順利出行。新華社記者調查發(fā)現,被限制消費的“老賴”繼續(xù)乘高鐵、坐飛機出行的并非個例。網絡上一些公開而又隱秘的廣告背后,暗藏著不少繞開“限高令”的“暗道”。
被限制消費的“老賴”竟然繼續(xù)乘高鐵、坐飛機出行?!新華社記者調查發(fā)現,盡管有關部門一直嚴查,但現在依然有不少“黃牛”在網絡上幫“老賴”買票,提供“專業(yè)服務”。這一現象值得警惕,相關部門應加強打擊“黃牛”的同時升級監(jiān)管手段,盡可能地杜絕這一現象。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guī)定,被執(zhí)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等。
然而, 在購票已經全部實名制的情況下,“黃牛”竟能為“老賴”買到票。
記者了解到,“黃牛”主要通過修改身份信息、在境外網站購票等方式來成功購票。購票成功后,被執(zhí)行人大都選擇使用紙質證件走人工通道,避免用身份證走機器刷票通道。
倘若任由“黃牛”鉆空子,會讓被限制消費人員逍遙法外,不利于提高法院執(zhí)法能力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及時堵上漏洞,才能保證限制消費令發(fā)揮應有的威力。因此,應進一步完善系統信息,將“限高”人員護照、其他證件和人臉等各類信息錄入系統。各網絡平臺要加強監(jiān)管,落實主體責任,利用大數據技術屏蔽“黃牛”廣告,減少違法交易,并及時監(jiān)測、篩查相關信息。
此外,針對各環(huán)節(jié)存在的漏洞,交通運輸部門、第三方訂票平臺等要升級管理、技術水平,提高對各類證件的識別度。同時,無論人工驗票還是機器驗票,都要做到統一規(guī)范,真正地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新華社記者 潘旭)
本站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 聯系郵箱: 5855973@qq.com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日報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