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指數編制的科學性,增強指數的表征功能,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證指數有限公司6月19日宣布,將于2020年7月22日修訂上證綜合指數的編制方案。
完善指數編制方案是國際主流指數的通行做法。此次上證綜合指數編制方案修訂充分借鑒了國際指數編制修訂經驗,立足境內市場發展實際,剔除風險警示股票、延長新股計入指數時間,并納入科創板上市證券,有利于上證綜合指數更加客觀真實地反映滬市上市公司的整體表現。
我國資本市場建立了風險警示制度,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風險較高。截至5月底,上證綜合指數樣本中包含85只風險警示股票,剔除該類股票對指數本身影響較小,但有利于發揮資本市場優勝劣汰作用。
我國證券市場的新股上市初期存在波動較大的現象。2010年至2019年,新股上市1年內平均股價波動率是同期上證綜合指數的2.9倍,延遲新股計入時間,于新股上市滿1年后計入指數,有利于增強上證綜合指數的穩定性,引導長期理性投資。同時考慮到大市值新股上市后價格穩定所需時間總體短于小市值新股,設置大市值新股快速計入機制,上市以來日均總市值排名在滬市前10位的股票于上市滿3個月后計入,以保證上證綜合指數的代表性。
隨著科創板市場平穩發展,科技創新型上市公司數量和規模持續增長,科創板上市證券按修訂后規則納入,有助于進一步提升上證綜合指數代表性。
上交所表示,指數編制修訂方案的實施將進一步提升上證綜合指數的市場代表性與穩定性,使上證綜合指數更加準確表征上海市場整體表現,更加充分反映上海市場結構變化,為投資者觀測市場運行、進行財富管理提供更理想的標尺。
本次上證綜合指數編制修訂的實施,借鑒國際代表性指數編制調整的做法,擬采用無縫銜接的方式進行,即指數編制方案變更生效日點位與前一交易日點位無縫銜接,生效日實時點位基于前一交易日收盤點位及樣本股當日漲跌幅計算。因此,上證綜合指數編制修訂的實施不會影響上證綜合指數的連續性,不影響投資者觀測市場行情。(記者 連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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