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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農商行、濟寧銀行均被行政處罰 違法行為合計19項
2021-07-23 07:47:13   來源:藍鯨財經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山東兩家銀行同時遭到央行處罰。日前,央行濟南分行公開行政處罰,濟南農商行因涉11項違法行為,被罰189.7萬元。無獨有偶,濟寧銀行此次因8項違法行為,遭罰款112.2萬元,兩家銀行均被予以警告。

具體來看,濟南農商行11項違法行為包括:提供虛假的統計報表;超過期限或未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撤銷等資料;未按規定收繳假幣;未按規定設置“待結算財政款項”科目核算其經收稅款;國庫集中支付業務存在先與人民銀行清算后實際支付、集中支付退回資金劃轉國庫不及時的情況;個別中央級非稅收入資金劃繳國庫不及時;提供個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未準確、完整、及時報送個人信用信息;異議處理超期;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或辦理一次性金融業務,未按規定識別客戶身份;未按規定開展客戶風險等級評估、調整和審核工作。

針對上述行為,央行濟南分行對濟南農商行給予警告,并處189.7萬元罰款。

此外,時任濟南農商行城關支行客戶經理董芃對該行“異議處理超期”行為負有責任,對其罰款1.1萬元;時任該行運營管理部總經理崔春元對該行兩項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分別是“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或辦理一次性金融業務,未按規定識別客戶身份”以及“未按規定開展客戶風險等級評估、調整和審核工作”,遭罰款3.5萬元。

除了濟南農商行,濟寧銀行此次也因八項違法行為遭罰112.2萬元并被警告。分別是:提供虛假的統計報表;超過期限或未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撤銷等資料;對外支付不宜流通人民幣;部分非稅收入清分后劃轉財政專戶不及時;未按照規定對異議信息進行標注;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

值得關注的是,時任濟寧銀行零售金融事業部副總裁、黨委委員、副行長賈廣東也未能逃得了處罰。其對該行三項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包括“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以及“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央行濟南分行對賈廣東處以4.5萬元罰款。

從業績方面來看,上述兩家銀行情況并不樂觀。截至目前,濟南農商行還未發布2020年年報。據該行2019年年報,報告期內營業收入為20.19億,同比增長-15.76% ,歸屬母公司凈利潤2.90億,同比增長-23.20%。

天眼查顯示,齊魯銀行為濟寧銀行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為13.10016%。根據濟寧銀行2020年年報,報告期內營業收入為31.40億,同比增長-3.41% ,歸屬母公司凈利潤5.97億,同比增長-1.09%。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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