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新興和特定領域包括:互聯網、數據、開源、算法、商業方法、人工智能產出物、遺傳資源、傳統知識、民間文藝、非物質文化遺產、中醫藥等。
北京環球影城的火爆,讓全社會看到了知識產權的巨大價值。
游客們對環球影城售價349元的魔法棒、849元的魔法袍趨之若鶩,很大原因在于這些商品雖然高價,但是正版。
全球各家環球影城的門票、餐飲、酒店和紀念品銷售,每年可以給母公司康卡斯特集團帶來60億美元的收入。迪士尼樂園同樣賺得盆滿缽滿,疫情前僅一個季度的盈利就超過40億美元,2021財年第三季度,米奇、星球大戰、迪士尼等IP周邊在內的消費品收入高達5.6億美元。
未來,我國也將產生巨大文化和商業價值的IP。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的《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以下簡稱《綱要》)明確提出,培育一批知識產權競爭力強的世界一流企業。
《綱要》提出,到2025年,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13%,版權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7.5%,知識產權使用費年進出口總額達到3500億元,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2件。
到2035年,我國知識產權綜合競爭力躋身世界前列,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識產權強國基本建成。
保護知識產權的目的首先是激勵創新,《綱要》特別總結了互聯網、數據、算法、商業方法、人工智能產出物、中醫藥等11類新興和特定領域,構建知識產權規則體系。
六大重點任務
《綱要》是最新一部知識產權頂層設計。2008年6月,國務院印發《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2014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又轉發了《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
“2008年到現在的13年,是我國由經濟社會高速發展向高質量發展的轉型時期,其間暴露了創新不足等結構性問題。因此,《綱要》提出,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知識產權作為國家發展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顯。”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院長叢立先說。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截至2020年底,國內(不含港澳臺)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5.8件,有效商標注冊量達到3017.3萬件,均為2012年的4倍多。核心專利、知名商標、精品版權、優質地理標志產品等持續增加。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發布的全球創新指數報告顯示,中國排名由2013年的第35位上升至2021年的第12位,連續9年穩步上升。
《綱要》提出建設激勵創新發展的知識產權市場運行機制。引導市場主體發揮專利、商標、版權等多種類型知識產權組合效應,培育一批知識產權競爭力強的世界一流企業。加強專利密集型產業培育。積極發揮專利導航在區域發展、政府投資的重大經濟科技項目中的作用,大力推動專利導航在傳統優勢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發展中的應用。
《綱要》描繪了知識產權強國的特征:制度完善、保護嚴格、運行高效、服務便捷、文化自覺、開放共贏。
為此,《綱要》部署了“建設面向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知識產權制度”“建設支撐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激勵創新發展的知識產權市場運行機制”“建設便民利民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人文社會環境”“深度參與全球知識產權治理”六個方面的重點任務。
11個新興領域和特定領域
實施知識產權強國戰略,需要回應新技術、新經濟、新形勢對知識產權制度變革提出的挑戰。
《綱要》提出,構建響應及時、保護合理的新興領域和特定領域知識產權規則體系。建立健全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知識產權保護規則。
這些新興和特定領域包括:互聯網、數據、開源、算法、商業方法、人工智能產出物、遺傳資源、傳統知識、民間文藝、非物質文化遺產、中醫藥等。
可以發現,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新興領域的范圍也在改變。2019年11月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新業態新領域包括藥品、體育賽事轉播、跨境電商、傳統文化、傳統知識、中醫藥等。
一些新興領域已經得到攻關。比如,體育賽事轉播的知識產權保護已經隨著《著作權法》修訂了廣播權相關制度設計而得以完善。
還有一些新興領域的認識在深化。比如,上述意見僅提到“加強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綱要》則涉及到“推動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與現代知識產權制度有效銜接”“建立中醫藥專利特別審查和保護機制”等深層次舉措。
實際上,《綱要》僅僅對一些新興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破了題,如何設計規則需要深入研究。
比如,《綱要》提出“研究構建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叢立先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在數字化時代,萬物皆數據,數據已經成了范圍廣泛的載體形式,對于其中具備知識產權要素的當然要給予保護,比如一些加密數據可能就構成商業秘密”。
叢立先還認為,隨著技術的發展,未來數據可能產生出新類型的知識產權,無法被現有的專利、商標、版權、外觀設計、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類型所涵蓋,就需要進行立法,對新類型的知識產權予以承認和保護。
這些新興領域過于前沿,甚至還存在是或否的兩極爭論。比如,法學界長期存在是否應該將大數據納入知識產權客體的爭議。
再比如,人工智能的生成物能夠被賦予知識產權也存在相反的意見。2018年,美國人工智能專家史蒂芬·泰勒向美國、歐洲多國專利局申請由其研發的人工智能系統DABUS作為發明人的發明專利。到2020年5月,這些專利局一致認為根據目前既有的法律、知識產權理論以及實踐,AI不具備單獨作為發明人的條件。
“《綱要》列舉這些新興和特定領域的意義在于,從頂層設計上點出了未來知識產權規則體系設計的前沿,可以說是前瞻性布局。”叢立先說。
規制知識產權濫用
“知識產權的保護必須由法律設定,這是全世界的共識。”叢立先說。《綱要》提出的第一項重點任務,就是構建門類齊全、結構嚴密、內外協調的法律體系。
《綱要》提出,開展知識產權基礎性法律研究,做好專門法律法規之間的銜接,增強法律法規的適用性和統一性。
早在2008年6月《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就提出,“研究制定知識產權基礎性法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019年11月《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重復了這一表述。《綱要》將知識產權基礎性立法研究推進了一步。
其中機緣在于2020年民法典頒布施行。民法典編纂過程中,曾存在制定知識產權分編的呼聲。最終這一意見未被采納,制定知識產權基礎性法律的路徑更為明確。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文瀾資深教授吳漢東就認為,知識產權基本法的制定應提到立法準備日程,這是知識產權“去法典化”后基礎性法律的立法選擇,也是尋求各知識產權單行法共同價值及規范的制度安排。
“法國曾編纂了知識產權法典,但只是知識產權單行法的匯總。我國法學界也長期爭論要不要編纂知識產權法典,還是新制定一部知識產權法,保持現行單行法,目前尚無定論。”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李順德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
值得注意的是,《綱要》提出,完善規制知識產權濫用行為的法律制度以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等領域立法。
“知識產權被濫用確實有構成壟斷的可能,但知識產權反壟斷有其特殊性,即知識產權天然具有專有性、排他性。”叢立先說。
數字音樂獨家版權就飽受爭議,其被認為兼具促進競爭與限制競爭的雙重效應。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19年1月曾啟動針對騰訊音樂獨家版權的調查,此后據報道調查暫停。直到今年7月,平臺反壟斷大勢已成,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責令騰訊音樂解除獨家版權,并對其罰款50萬元。
專家認為,應該既嚴格保護知識產權,又防范權利過度擴張,統籌推進知識產權、反壟斷法律修訂。
(作者:王峰 編輯:張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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