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就金融基礎數據中心“大數據智能云平臺升級擴容及容災建設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的有關情況向潛在供應商征求意見。
這次招標的預算金額為人民幣1710萬元。
在這次招標文件中,央行對單一來源方式采購做了較為詳細的說明: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基礎數據中心(以下簡稱中心)項目一期采購阿里云計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云公司)的大數據、云平臺產品,搭建的云平臺于2020年9月投產?;谥行臉I務發展,本項目需在項目一期基礎上進行升級擴容,并同期建設同城數據備份和災備系統。項目建設需要延續項目一期的技術路線,阿里云大數據云平臺產品擴容和產品組件拓展只能基于原有產品。項目中采購的軟件產品及與平臺功能緊密相關的高可用測試、性能測試、容災設計、安全管理等服務均只能由阿里云公司原廠提供。如果轉變技術路線,改用其他云平臺,需要重新開發、適配相關應用,造成前期投入的浪費和業務中斷。
本項目所涉及軟件和服務部分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基礎數據中心集中采購工作實施方案(試行)》關于單一來源采購的適用情形,且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已通過外部專家論證。
因此,該項目的軟件和服務可以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本次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為阿里云計算有限公司。
論證意見一欄里,央行也做了進一步的說明,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基礎數據中心項目1期采購阿里云計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云公司)的大數據、云平臺產品,搭建的云平臺于2021年9月投產。中心在大數據云平臺上部署了數據采集、數據分析、報表系統等多個業務場景,向總行提供了多項服務。大數據云平臺運行至今狀態良好,各類統計服務和基礎數據庫運行穩定、安全合規。
基于中心業務的發展,本項目需在原大數據云平臺(1期)基礎上進行升級擴容,并同期建設同城數據備份和災備系統,項目建設需要延續項目1期的技術路線。阿里云大數據云平臺產品擴容和產品組件擴展只能基于原有產品。項目中采購的軟件產品及與平臺功能緊密相關的高可用測試、性能測試、容災設計、安全管理等服務均只能由阿里云公司原廠提供。如果轉變技術路線,改用其他云平臺,需要重新開發、適配相關應用,造成前期投入的浪費和業務中斷。
綜上,本項目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基礎數據中心集中采購工作實施方案(試行)》(銀金數發﹝2021﹞14號文印發)第三項第6條第(3)款:“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采購的”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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