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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規范價格指數行為評估和合規性審查
2021-10-25 15:12:38   來源:中新經緯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中新經緯10月25日電 國家發改委25日在其網站發布《價格指數行為評估和合規性審查操作指南(試行)》(簡稱《操作指南》)。其中提出,價格主管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擇部分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指數,對其相關行為進行評估審查;對社會反映強烈、群眾舉報較多的價格指數,應及時開展評估審查。

《操作指南》旨在提升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指數行為評估和合規性審查( 簡稱“評估審查”)工作的科學化和規范化水平,更好促進價格指數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操作指南》要求,根據評估審查的具體情況,作出評估審查基本結論。經評估審查未發現不合規或違規情形的,作出“合規”的結論;發現不合規或違規情形的,逐一列明,并作出“不合規”“明顯不合規”“嚴重違規”等結論。

根據《操作指南》,對不合規的,責令有關價格指數行為主體按照《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指數行為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辦法》)規定,限期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在整改期內,可允許其繼續開展價格數據采集及價格指數計算、發布等活動。未按時完成整改的,對價格指數行為主體進行約談,必要時公開曝光,同時暫停開展相關價格指數發布活動,直至完成整改并經評審達到整改要求后,方可繼續開展指數發布活動。

對明顯不合規的,立即暫停相關價格指數的發布活動,并約談有關價格指數行為主體,責令其按照《辦法》規定,限期完成整改,提交整改報告。經評審達到整改要求后,方可開展指數發布活動。

對嚴重違規的,立即暫停相關價格指數的發布活動,并責令有關價格指數行為主體按照《辦法》規定,限期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經評審達到整改要求后,先內部試運行6個月以上,方可對外開展指數發布活動。

《操作指南》指出,對明顯不合規和嚴重違規的價格指數行為主體,未按時完成整改的,將其明顯不合規或嚴重違規的行為信息納入對應價格指數行為主體信用檔案,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依規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公開曝光。對可能涉嫌違法的,將有關情況及線索轉有權部門依法追究有關價格指數行為主體法律責任。(中新經緯APP)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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