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宋亦桐)10月28日,北京農商行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信用卡資金用途的公告》表示,該行信用卡僅限持卡人本人日常消費使用,信用卡透支資金不得用于證券市場、期貨市場等股本權益性投資;不得用于購買理財、P2P、投資類黃金等投資性產品;不得用于購買住房、購買車位、購買商鋪、房地產項目開發等產權性投資。
不得用于生產經營(福農卡除外);不得用于償還貸款、償還信用卡欠款以及其他國家法律、金融法規明確規定的禁止用途;不得違反中國和使用地的法律法規;不得使用信用卡進行包括但不限于以支付消費、服務費用等為名套取資金以及其他可能加重該行債權風險或危害該行債權的交易。
北京農商行強調稱,持卡人不得以任何套現、欺詐、惡意刷單等違法或虛假消費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積分、權益、獎品或增值服務;不得以任何舞弊手段、非法工具惡意獲取權益或優惠。如持卡人違反《北京農商銀行信用卡領用合約及申請須知》或相關活動規則,該行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撤銷本次及往后其他活動的資格、凍結積分、收回禮品、取消優惠、降額、止付等管控措施,并保留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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