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程維妙)日前,央行公布三季度對13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年內央行對拒收現金單位累計處罰已超百萬元。央行表示,現金是我國境內最基礎的支付手段,整治拒收現金工作是央行金融為民的基礎工程。央行亦多次強調,未來數字人民幣與現金將長期并存。
據央行最新披露,三季度依法對13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1000元至50萬元不等。被處罰的單位包括交通、水電等公共服務機構以及大型商超、景區、停車場、保險公司等。
其中,被罰最多的單位是北京城市鐵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因在市郊鐵路車站拒絕公眾使用現金購票乘車,被警告同時處50萬元罰款;直接責任人被警告并處5萬元罰款。此外,北京物美大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惠新西街店,因其所屬理發店拒絕公眾使用現金消費,被警告并處19萬元罰款;直接責任人被警告并處罰1萬元。中國平安(601318)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麻城支公司因拒絕公眾使用現金支付保費,被警告并處1萬元罰款。
央行表示,整治拒收現金工作是央行金融為民的基礎工程。目前我國已形成現金、銀行卡、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并存的多樣化支付工具體系,同時正在部分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不同的支付工具各有優勢,較好地滿足了不同市場主體的支付需求。
“現金在保障公眾支付權利公平、在重大自然災害等極端情況下穩定公眾支付需求等方面具備不可替代的優勢,是我國境內最基礎的支付手段。”央行亦多次強調,未來數字人民幣與現金將長期并存。
事實上,早在2018年,央行就曾明確鼓勵多元化支付方式發展,整治拒收現金行為。去年12月,央行就規范人民幣現金收付行為有關事項發布公告,重申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現金,不得排斥和歧視現金支付,并進一步明確公共服務類收費要具備人工現金收付通道,對自助服務機具廠商提出兼容性要求。
央行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注意到以下兩類情況,提醒社會公眾關注。一是拒收殘缺污損人民幣、角幣、硬幣等行為屬于商家服務意識或服務水平不足,不應定義為拒收現金違法行為;二是一些新業態、新交易模式的行業、商家應注意保留現金收付渠道,充分尊重公眾的支付方式選擇權。
央行表示,將堅持金融為民、金融惠民理念,支持各種支付方式協調發展,充分發揮各種支付手段的優勢,尊重公眾的選擇權,打造多元化支付方式下的現金和諧流通環境。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程維妙 編輯 王進雨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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