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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理財如何發揮養老第三支柱中堅力量?
2021-11-01 09:09:30   來源:普益標準 微信號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我國養老金融改革尚處于起步階段,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加深以及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我國養老金體系三大支柱發展不均衡的問題日益凸顯,加快養老第三支柱建設迫在眉睫。為此,“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2021年9月10日,銀保監會正式發布開展養老理財試點的通知,10月21日,在國新辦舉行的三季度銀行業保險業數據信息暨監管重點工作發布會上,銀保監會首席檢察官王朝弟在會上透露,養老理財試點相關產品已經進入報備階段,可能于10月底或11月初在“四地四機構”跟廣大消費者見面,銀行理財廣泛參與養老金融市場的大幕正式開啟。

本文以養老理財試點正式落地為背景,通過分析國內養老理財市場的現狀,以及所面臨的困境與機遇,并結合美國養老金體系概況和美國建設養老第三支柱的經驗,探討了我國養老理財的發展思路和政策建議。

一、為什么要發展養老理財?

1. 人口老齡化加速,給社會經濟可持續化發展帶來嚴峻挑戰

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2020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已達2.64億,占比達18.70%,與2010年相比上升5.44個百分點,已經處于輕度老齡化階段,預計“十四五”末期將進入中度老齡化階段,2035年左右進入重度老齡化階段,人口老齡化將是我國當前以及今后較長時間的基本國情。老齡化速度加快可能對未來經濟增長帶來嚴峻挑戰,增加社會負擔,并對儲蓄、消費等宏觀經濟指標產生結構性影響。

2. 我國養老金三大支柱發展不均衡,過度依賴于第一支柱

經過30年的發展,我國已基本形成了養老金三支柱體系。第一支柱為政府主導的基本養老保險,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第二支柱即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是與職業關聯、由國家政策引導、單位和職工參與的補充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為個人自愿選擇參與的商業養老儲蓄計劃,目前僅含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2018年5月開始,個人稅收遞延養老保險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三地進行試點,標志著我國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制度正式建立。

我國目前三大支柱發展極不平衡,根據人社部數據,2020年我國養老金總規模約8.1萬億元。第一支柱市場規模為5.81萬億元,整體覆蓋率高達71%,第二支柱占比29%,其中企業年金規模為2.2萬億元,職業年金規模僅為6100億元,覆蓋率較低。而第三支柱尚處于起步階段,截止2020年末,共有23家保險公司參與個人稅收遞延養老保險試點,保費規模為4.26億元,占比僅0.004%。過度依賴第一支柱導致我國財政支付壓力較高,部分老齡化較嚴重省份日漸面臨養老金儲備不足的問題,有必要加快完善養老第三支柱的發展。

3. 銀行理財具有普惠性,發展養老業務具備“先天優勢”

與其他金融機構相比,以普惠金融定位的銀行理財有廣泛的個人客戶資源以及遍布全國的分支機構和成熟的理財顧問團隊,能夠極大地拓寬養老理財產品的覆蓋面。特別是理財子公司設立已兩周年,在公司治理、戰略規劃、人才建設、產品管理等方面規范轉型,與母行和其他關聯方之間建立嚴格的風險隔離機制,在清晰的監管政策下發展,具備開展養老理財業務的客觀條件。9月10日,養老理財試點正式落地,在監管的統一規制下,銀行理財有望成為我國養老第三支柱的中堅力量,促進第三支柱養老金融產品豐富發展。

二、國內養老理財市場發展現狀分析

(一)國內養老金融市場概況

1. 養老財富儲備方式以銀行存款為主

從養老財富儲備方式來看,根據《2021中國養老金融調查報告》,將銀行存款作為養老儲蓄的人數居多,達到50.81%,其次是商業養老保險(27.98%)、銀行理財(26.27%)、房產(21.69%)。此外,一部分人通過購買基金、股票、信托、國債等產品進行養老財富儲備,也有一些人參加了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但仍有15.92%的人群尚未進行任何養老財富儲備。

相比基金、保險,我國銀行養老理財市場起步較晚。目前市場上養老理財產品發行數量有限,且廣大投資者的金融專業知識比較匱乏,在參與養老金融市場時首要考慮的因素是安全性,因此銀行存款仍是大家進行養老財富儲備的主流方式。

2.養老理財產品同質化嚴重,未體現“養老”屬性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不斷深化以及養老金融服務需求快速增長,不少金融機構逐漸意識到養老金融的重要性,率先設計并發行了一系列以“養老”為主題的理財產品。

根據普益標準統計的5家銀行理財子公司發行的養老理財產品來看,多以較低風險為主,投資期限一般為3年和5年,主要投向高流動性固定收益類金融資產,收益率普遍在4%-6%之間。

由此看出,目前銀行發行的養老理財產品性質差異不大,除了冠以“養老”之名外,其投資門檻、投資期限、資產投向以及收益率、申贖規則等方面與市場上大多數理財產品并無本質區別,存在較為嚴重的同質化問題。另外,從產品實際運作來看,這些養老理財產品并未體現養老特征和目標,也未明確界定以中老年客群為特定銷售對象,并沒有真正體現出“養老”的屬性。

盡管我國養老理財產品市場起步較早,但卻發展滯后,尚未形成成熟的養老理財產品細分市場體系。一方面,產品同質化問題嚴重,養老概念不突出,導致養老理財產品在市場上無法異軍突起,缺乏吸引力。另一方面,機構未能充分運用龐大的中老年客戶群體優勢,未能實現養老金融服務需求。

3.養老金融針對性服務不足,阻礙供給有效性

養老服務金融是金融機構圍繞全體國民整個生命周期的養老需求,而采取的一系列有關金融產品與服務的創新金融活動。通過各生命周期的資產配置,來實現多元化渠道的養老資產儲備。

目前,我國大部分金融機構未創建相對健全的養老服務金融組織架構,只是將其視為一種服務類型,未設立相對獨立的業務板塊。另外,從業務運作來看,由于我國大部分投資者金融素養有限,而各金融機構設計的養老服務金融產品在推廣過程中缺少更科學和專業的顧問服務,導致投資者對產品理解有限,從而阻礙了養老服務金融產品供給的有效性。

(二)國內養老理財市場供需分析

1. 供給層面

(1)理財子占據養老理財發行機構半壁江山

從產品數量來看,截至2021年10月,市場上共發行了119744款銀行理財產品,養老理財產品僅有406款,占比不足百分之一。

從銀行類型來看,這些養老理財產品中,有198款來自理財子公司,招銀理財發行了152款,大大增加了理財子公司的發行比例,整體占比達到48.76%。172款來自城市商業銀行,占比達42.36%。大型國有控股銀行僅發行了28款養老理財產品,且全部來自中國建設銀行(601939,股吧)。股份制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各發行了4款養老理財產品,占比僅為0.99%。

(2)養老理財中長期產品數量有限

據普益標準數據統計,銀行發行的養老理財產品投資期限多以中短期為主,其中6個月(不含)-1年(含)產品居多,占比高達45.07%,其次是1年(不含)-3年(含)產品占比28.82%。而3年(含)-5年(含)及5年以上產品數量較少,占比分別為6.40%、2.46%。

盡管近幾年銀行積極投身到養老理財產品中,但已發行的養老理財產品中,中長期產品數量極為有限,與養老長期儲備需求難以相匹配,未完全體現出“長期養老”屬性。

2. 需求層面

(1)國民可支配收入有限,養老金融需求乏力

近年來我國經濟飛速發展,人均GDP不斷攀升,截至2020年已經達到72371元,人民生活總體進入小康水平,但我國居民收入差距長期偏大,大部分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有限。

根據國家統計局按收入五等份分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數據來看,2020年我國高收入前20%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為80294元,較中等偏上收入前20%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41172元)高出接近一倍。而低收入組家庭(20%)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僅為7869元,不足高收入組家庭的十分之一。

良好的經濟基礎和財富積累是參與養老金融市場的重要前提,由于大部分居民可支配收入有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參與養老金融市場服務的廣度,導致養老金融需求空間受限。

(2)養老金融儲備意識和專業認知不足,抑制養老理財參與意愿

從《中國養老金融調查報告(2021)》調查數據來看,18~29歲群體未參與任何養老金融市場的占比最高,其次是60歲以上群體(24.20%)和30~39歲群體(22.74%),大部分人在40歲才開始進行養老財富儲備。

對于29歲以下的年輕人而言,人生剛起步,收入有限沒有過多積蓄,缺乏進行養老理財的經濟基礎,而且認為自己年輕無需提前規劃養老,因此未有養老金融儲備的意識。而60歲以上的群體,一方面要為子女籌備創業和婚嫁資金,負擔昂貴的醫療保健費用,另一方面,對養老資金的安全性要求較高,缺乏養老金融產品專業認知。

我國部分居民受收入水平限制,難以通過養老金融實現養老財富儲備目標。此外,大部分投資者對養老金融專業認知較為有限,并未形成需要購買養老理財產品來實現養老目標的投資意識。因此,在雙重困境下,廣大居民養老投資參與意愿不足。

3.發展空間

從國外成熟市場來看,截止2021年2季度,美國第三支柱養老金占美國養老金總資產的35.6%,參考美國養老金三支柱結構,未來我國養老金第三支柱的發展前景廣闊。

(1)居民金融資產可轉換空間大

隨著社會對養老金融產品的需求進一步釋放,第三支柱市場潛力巨大。10月21日,銀保監會副主席肖遠企在2021金融論壇年會上提到,目前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為2.64億,占比18.7%,養老金融需求較大。而且我國居民金融總資產已達到160萬億元,其中90多萬億元為銀行存款,絕大多數低于一年期限,可轉換為養老財富資源的金融資產規模非常可觀。

(2)政策助力明確發展方向

隨著人口老齡化趨勢加劇,養老日益成為全社會關注的話題。黨的十八大以來,政府高度重視養老金第三支柱的發展,在第一支柱養老金基本完善,第二支柱職業養老金覆蓋面不足的背景下,不斷強調規范發展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第三支柱的建設方向逐漸明確,我國養老理財市場將迎來巨大發展空間。

2020年金融街(000402,股吧)論壇提出養老金融改革“兩條腿走路”總方針,正本清源,統一養老金融產品標準,大力發展真正具備養老功能的專業養老產品,努力促進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健康發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后,銀保監會、證監會更是明確表示,2021年將圍繞養老金融長期性、安全性和收益性特征,采取多種措施,豐富和優化銀行業、保險業養老金融產品體系。2021年9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1)》,提出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建議,將利好第三支柱的發展。9月10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的通知》,正式批準4家銀行理財子公司在武漢、成都、深圳、青島開展養老理財產品試點工作。在國家戰略和相關政策的推動下,養老理財正式參與建設我國養老第三支柱,銀行及理財子公司作為金融行業的中堅力量將加速推動第三支柱健康發展。

三、美國養老金融市場現狀分析

(一)美國養老金市場概況

1. 美國養老金體系簡介

美國養老金體系由三大支柱構成。第一支柱為強制性的聯邦公共養老金計劃,第二支柱為雇主養老金計劃,第三支柱為個人養老金賬戶。

第一支柱為聯邦公共養老金計劃(OASDI),包括老年和遺屬保險(Old-Age and Survivors Insurance,OASI)、傷殘保險(Disability Insurance,DI)和 補充性保障收入(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SSI)。資金來自雇員及其雇主繳納的工資稅,由美國政府和聯邦儲備委員會合作管理。

第二支柱雇主養老金計劃主要包括待遇確定型計劃(Defined Benefit Plan,簡稱DB計劃)與繳費確定型計劃(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簡稱DC計劃)。DB計劃分為私人部門DB(Private-sector DB plans)、州及地方政府DB(State and Local government DB plans)和聯邦政府DB(Federal DB plans),由雇主繳費并承擔風險,資金集中管理,雇員領取確定水平的退休金,保險特征較強。DC計劃是建立獨立的個人賬戶,由雇主和雇員共同繳費,資金獨立管理,雇員自主決策投資并自擔風險, 401(K)、401(B)賬戶即是最具代表性的DC計劃。

第三支柱個人退休賬戶(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s,簡稱IRA),是由美國聯邦政府提供稅收優惠、個人自愿參與的補充養老金計劃。1981年美國國會通過《經濟復蘇稅法》后,凡是70.5歲以下所有納稅人均可開設IRA賬戶。IRA賬戶分為傳統型IRA、雇主發起行IRA和羅斯型IRA,其中,傳統型IRA和羅斯型IRA發展最好,覆蓋面最為廣泛。

2.美國養老金市場規模

據美國投資公司協會(Investment Company Institute,簡稱ICI)統計,截至2021年2季度末,美國養老金市場規模已達到72.7萬億美元。各類養老金占比由高到低依次為IRA賬戶25.8萬億美元、DC計劃20.2萬億美元、州及地方政府DB計劃10.7萬億美元、私人DB計劃6.9萬億美元、聯邦DB計劃4.0萬億美元和年金準備5.0萬億美元。

DC計劃和IRA賬戶已經成為美國養老第二、三支柱的重要組成部分,占比連年穩步提升,截止2021年Q2季度,IRA計劃和DC計劃分別占據美國養老金資產的35.6%和27.8%,兩者合計占比超過了60%,是美國養老金資產規模持續增長的主要來源。

根據近五年美國養老金體系各規模占比來看,以IRA賬戶為代表的第三支柱在美國養老金體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據ICI統計,截至2020年,37.3%的美國家庭擁有至少一個IRA賬戶,超過3680萬個家庭擁有傳統型賬戶,大約2630萬個家庭擁有羅斯IRA賬戶,擁有的其他類型IRA賬戶有960萬個家庭。從資產配置情況看,IRA賬戶平均配置至少三類資產,配置賬戶比例最多的三種資產為共同基金、股票和債券:73%的IRA賬戶配置了共同基金,50%的IRA賬戶配置了股票,35%的IRA賬戶配置了債券。

(二)美國建設養老第三支柱的經驗探索

美國已建成開放、成熟的養老第三支柱體系。從長期實踐來看,第三支柱的建設經驗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賬戶制管理。個人在美國各類金融機構均可開設IRA賬戶,包括銀行、保險公司、共同基金公司以及證券經紀商等。在IRA賬戶下,個人可根據自身風險偏好進行投資管理,自主選擇由監管部門認定的合格金融產品,例如,共同基金、股票、債券、金融衍生品、年金保險、定期存款等,也可以把IRA賬戶委托給經監管部門授權的專業管理機構開展投資,管理制度較為靈活。

二是政府部門針對IRA計劃提供了稅收優惠政策。傳統型賬戶采取EET模式,即個人存入IRA賬戶的資金及所帶來的投資收益都可以實現延期納稅,退休后領取時繳稅;而羅斯型賬戶采取TEE模式,即IRA賬戶內資金不享受稅前優惠,但投資收益和本金收益享受免稅優惠。此外,在退休或工作變動時,個人可以將雇主養老金計劃中的資產轉入IRA賬戶,轉移資金也可以享受稅收減免政策。無論哪種方式,稅收優惠都只針對放入IRA的資金,在資金繳納或支取時實現,與選擇何種投資產品無關。這樣的制度設計能夠真正實現稅收公平,同時促進私人養老金賬戶的發展。

三是監管機構職能劃分清晰。美國采取統一監管和專業監管相結合的模式,美國財政部和國稅局(IRS)負責IRA計劃稅收優惠法規的制定、監督和執行,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及金融業監管局(FINRA)負責具體的合格金融產品和專業投資管理機構的監管,制定并解釋證券交易業務的相關法規。整體模式是確立一個業務監管部門統一管理,各金融監管部門在市場中按照金融產品來實施嚴格的專業監管,發揮各自的專業能力。

(三)美國養老金融產品案例分析(以J.P. Morgan, SmartRetirement Blend Funds為例)

SmartRetirement Blend Funds即智能退休混合基金,是J.P. Morgan目標日期策略系列基金(Target Date Strategies)下的主打產品系列,也是美國主流養老金融產品之一,下設產品涵蓋多重到期日,旨在為投資者提供從當下到退休全時段的一站式養老金投資方案。SmartRetirement Blend Funds采取主被動結合的運作方式,結合了兩方面的優點,即較低成本的指數策略被動管理和甄選資產類別的主動管理,以實現養老金增值的最大化。

SmartRetirement Blend Funds采取多元化的資產配置策略,利用超過20余種投資工具,如股票、國債、共同基金、指數基金、ETF、信托基金等,且權益類資產配置比例占比較高,超過50%。通過觀察該產品的資產配置策略和具體持倉情況,可以看到SmartRetirement Blend Funds還配置了一定比例的跨境資產和另類資產,分散化的資產配置不僅可以實現更好的風險分散效果,同時也能抓住一些新興市場的投資機遇。

SmartRetirement Blend Funds會通過下滑曲線模型(Glide Path)制定資產配置策略,基于全生命周期和市場情況動態調整,平衡投資者不同生命周期內的養老需求。在投資者職業早期通過配置較高比例的權益資產,保持高風險的投資組合來換取相對較高的投資回報。隨著目標退休日期的臨近,戰略性地調整各類資產的配置比例,由較為激進的投資策略逐漸轉化為保守的策略來保持穩定的收益。J.P. Morgan進行了超過25萬次的模擬實測,來驗證下滑曲線模型可以應對廣泛的市場環境變化和不同投資者的需求和特點。

四、未來養老理財發展思路探討

我國養老第三支柱建設時間較短,居民養老儲備意識不強,賬戶制度及稅收優惠政策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短期內或難以建設出類似美國等發達國家成熟的養老第三支柱體系,但銀行及理財子作為我國發展養老金融的中堅力量,若能充分發揮其“先天優勢”,將大力加快我國養老第三支柱的建設。結合國內養老理財的發展現狀和美國養老第三支柱的發展經驗,我們對未來養老理財的發展思路進行了探討,從產品創設和政策監管兩方面總結出以下建議。

(一)產品創設層面

1.避免同質化,發行真正具備養老功能的產品

在產品設計上,要避免同質化,不僅要冠以“養老”之名,還要真正實現“養老”之意。一是可以適當延長產品期限,國際上十年期以上的養老產品非常普遍,可以探索并借鑒海外成熟養老目標基金的產品創設思路,設計不同目標到期日的系列產品,真正滿足不同年齡層客戶全生命周期的養老金投資需求,并結合我國市場特征進行改造,增加養老理財的可實踐性。二是完善產品的申贖制度,設計市場化、人性化的申贖規則,要有靈活的贖回機制,能夠一定程度上滿足客戶的流動性需求,但同時也要保證資金投資運作的長期性,允許客戶提前退出產品,設置一定的提前贖回費率,引導客戶長期持有養老理財產品。

2.提高投研能力,研發多元化資產配置策略

為能真正滿足養老需求,養老金通常是長期投資,在犧牲流動性的同時一定要保障投資收益的穩定并力爭提高收益,這需要在產品的投資端上要下足功夫。一是建立專門的投資研究團隊,優先配備具有五年以上資產配置經驗的投研人員。二是在投資策略上,研發多元化資產配置策略,能夠有效平衡客戶不同生命周期內的投資需求,達到長期投資的目標收益。三是加強資產多元化配置中的風險管控機制,做到有效識別風險,控制極端風險出現的可能性,讓養老金投資的長期表現更加穩定。

3.研究零售客群數據畫像,提高養老理財產品適配性

面對數字化轉型趨勢,銀行及理財子應加大創新科技應用,精準客戶畫像,做好目標客戶分析,提高養老理財產品的適配性。一是充分結合既往豐富的“類養老”產品發行管理經驗,深入挖掘客戶需求,進一步完善和豐富養老理財產品,對投資者風險偏好、生命周期等個性化因素全面分析,實現定制化養老理財產品。二是充分發揮銀行網點的社交與生活服務屬性,可以將理財產品和養老服務相結合,將養老規劃、投資顧問等服務嵌入到理財產品銷售過程中,為客戶帶來更多價值。

(二)政策監管層面

1.推動個人養老金賬戶制度建設

建立統一的個人養老金賬戶制度,讓居民可以在政府允許的金融機構開設具有唯一性的養老金賬戶,通過此賬戶進行年金繳存和投資,并在制度建設中要考慮賬戶的安全性和便捷性。個人養老金賬戶要讓居民能夠方便地購買、使用,且在賬戶存續期內可以自主選擇投資符合規定的金融產品,最大化提高居民管理個人賬戶的便利程度和個人養老金的投資效率。同時,還應嚴格控制個人養老金的提取時間,原則上應于退休后領取,但可以設計必要的提前領取制度。

2.擴大第三支柱稅收優惠力度

完善養老第三支柱的稅收激勵政策,給予養老理財一定的稅收優惠,能夠激發居民儲存養老金的積極性。政府可以發揮制度設計的優勢,基于我國國情,并結合我國稅收狀況,在第三支柱養老金的存繳、投資及領取環節設置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

3.加強養老金融投資者教育

我國居民養老金儲備意識不足,傳統上依靠子女養老。建議從國家層面采取政策,進一步加大金融知識普及和投資者教育,強化養老第三支柱政策宣講,引導居民樹立養老儲備意識,培養長期投資、積累養老金的理念。可以建設官方的專業網站,以文章、視頻、問答等多樣化的形式提供投資者教育,讓居民更好地了解養老第三支柱的內涵。引導居民關注、了解養老理財產品相關信息,結合自身養老需求、風險偏好等特征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進行科學合理的投資決策。

作者丨普益標準研究員:常菊 楊怡璇

本文首發于微信公眾號:普益標準。文章內容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和訊網立場。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請自擔。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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