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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綱:進一步完善金融領域個人信息保護法律制度
2021-11-03 15:07:44   來源:中新經緯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中新經緯11月3日電 據央行網站消息,央行行長易綱在2021年香港金融科技周上發布視頻演講。易綱指出,未來,我們會進一步完善金融領域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制度,并加大對個人信息保護的監管力度。

以下為易綱演講內容。

金融科技快速發展引發個人信息保護問題

過去十年金融科技高速發展,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分布式記賬以及電子商務(概稱ABCDE)等技術廣泛應用于金融領域,促使金融服務變得更普惠、便捷和高效。

“ABCDE”五項技術中最重要的就是大數據。在金融科技領域,誰占據流量,誰就有數據,誰有數據,誰就有客戶,如果客戶有黏性,就可以持續獲取數據,所以大型科技公司在數據的占有、運用、存儲方面越來越有優勢。

這隨即引發了個人信息保護問題,如果一個人的一舉一動都能有數據記錄,個人隱私的保護就變得非常重要。此前已有大型科技公司未經允許收集并不當使用客戶信息,甚至出現客戶數據泄露事件,個人信息保護亟待加強。

借鑒國際經驗,加大個人信息保護力度

從國際經驗看,許多國家采取立法的辦法進行個人信息保護。例如,歐盟2018年發布《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明確了個人對本人信息享有的權利和數據處理機構應承擔的責任,為其他國家制定數據保護法規提供了有益借鑒。

我國歷來重視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工作,早在1992年就出臺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金融機構保護客戶信息的法律義務。今年6月和8月,分別出臺了《數據安全法》和《個人信息保護法》,初步建立了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制度體系。

中國人民銀行一直高度重視金融領域的個人信息保護工作,2005年以來在反洗錢、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征信等領域陸續出臺了個人信息保護相關制度。近年來,著力治理金融活動中對個人信息的過度收集現象,以及不同意提供個人信息就無法獲取服務的“霸王條款”。同時,督促提供金融服務的各類機構嚴格按照合法、正當、最小必要原則收集、使用和保管客戶信息,規范機構內部為商業目的使用個人信息的行為,充分保障消費者隱私和合法權益。

特別是在個人征信業務方面,今年9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征信業務管理辦法》,明確個人信用信息的邊界,對個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提供等全流程進行了規范。此外,還要求金融科技公司全面剝離與個人征信相關的業務,通過持牌個人征信機構向金融機構提供信用信息服務。

未來,我們會進一步完善金融領域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制度,并加大對個人信息保護的監管力度。

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的幾點實踐經驗

第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和監管體系是實現個人信息保護的基礎。目前,中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已經初步建立,政府部門將依法實施公平監管。

第二,個人信息保護的最終目的是促進數據的合理使用。要在充分保護個人信息的前提下,探索實現更加精確的數據確權,更加便捷的數據交易,更合理的數據使用,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科技創新能力。

第三,個人信息保護需要加強國際合作。當前,個人信息流動隨著金融科技的發展具有跨界、混業和跨區域的特點,需要各國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當局在反壟斷、數據監管和消費權益保護等方面加強合作和監管協調,尤其是要在個人信息保護的國際標準制定上通力合作。(中新經緯APP)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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