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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金融》|上海加快建設國際碳金融中心
2021-11-04 18:07:53   來源:中國金融雜志 微信號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作者|賓暉「復旦大學環境資源與能源法研究中心研究員、上海環境(601200,股吧)能源交易所副總經理」

文章|《中國金融》2021年第18期

碳金融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關鍵經濟手段,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動,主要包括碳排放配額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資、碳減排項目的投融資,以及與之相關的金融活動。作為全球金融中心,上海在碳金融領域進行了有益探索。隨著全國碳交易市場的正式啟動,站在新的起點上,上海應深入思考總結前期建設國際碳金融中心的經驗教訓,加快國際碳金融中心的建設步伐。

上海的碳金融探索實踐

上海一直高度重視推進碳金融發展,在碳交易試點建設過程中進行了諸多產品創新、制度創新,努力拓展碳金融市場發展空間,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一是不斷完善制度,積極吸引多元化的碳交易主體入市。上海碳市場堅持制度創新,構建了以《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為核心、以《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交易規則》《上海碳配額遠期業務規則》為基礎、以《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交易會員管理辦法(試行)》《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借碳交易業務細則(試行)》《上海碳排放配額質押登記業務規則》為延伸的交易制度體系。2013年11月26日以來,上海碳排放交易市場共吸引包括控排企業、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險公司、銀行等1000多家單位參與。在現貨交易方面,截至2021年5月28日,上海碳市場所有現貨品種累計成交量超過1.6億噸。其中,配額累計成交4355.15萬噸,CCER(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累計成交1.18億噸。二級市場總成交量在全國排名前列,CCER成交量穩居全國第一。

二是積極開展以碳排放權現貨為基礎的碳金融衍生品創新。除力促碳排放現貨交易發展之外,上海還努力探索基于碳排放權現貨的金融衍生品。2017年1月,上海推出全國首個采用中央對手清算模式的碳金融衍生品——上海碳配額遠期。截至2020年底,上海碳配額遠期產品累計成交量為433.08萬噸,累計成交金額為1.56億元。此外,上海依托成熟發達的金融市場環境,探索形成了碳基金、碳信托、碳資產回購、借碳、碳質押等創新產品,協助企業運用市場工具盤活碳資產。在碳基金方面,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聯合海通新能源、上海寶碳新能源于2014年成立海通寶碳基金,對CCER進行投資。在碳信托方面,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聯合上海證券、上海愛建信托在2014年設立國內首個碳信托產品,通過結構化分級納入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投資者通過信托投資進行資產配置。在借碳方面,2015年,申能財務公司與四家電廠開展首單借碳交易業務,申能財務公司存入初始保證金,向四家電廠借入配額后交易,待借碳期限屆滿后,返還配額并支付約定收益。國內首單碳配額的賣出回購也于2016年在上海落地。春秋航空向置信碳資產賣出50萬噸碳配額后,將所獲資金委托給興業銀行(601166,股吧)進行財富管理;約定期限結束后,春秋航空再購回同樣數量碳配額,并與置信碳資產分享收益。在碳質押方面,上海寶碳新能源于2014年以碳配額為質押物向上海銀行虹口支行申請了國內首筆CCER質押貸款。2021年,申能碳科技向浦發銀行(600000,股吧)申請了全國首筆碳排放權、CCER組合質押融資。

三是碳金融市場的功能得到初步發揮。在上海碳排放權現貨市場發展過程中,主管部門對正常市場活動干預較少。碳市場不實行固定價格,不設最高或最低限價,市場透明度較高。上海碳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發展也提高了上海試點配額交易市場的流動性,推動了碳價格的發現,盤活了企業碳資產,為企業的節能減排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資金支持,提高了各類金融機構的碳市場參與度,碳金融市場的融資功能得到初步發揮,啟發了全國碳金融衍生品的創新。

制約上海建設國際碳金融中心的關鍵問題

經過十多年的探索,上海在碳交易市場建設、碳金融創新方面取得了矚目成績,但距離上海建立國際碳金融中心的宏偉目標仍有差距,需要解決以下關鍵問題。

碳市場功能定位不清晰,不利于碳價格的有效形成

在頂層設計上,中國碳市場的功能定位有待清晰。一是登記與結算功能合二為一,沒有有效區分行政功能與市場功能。與證券交易市場不同,碳交易市場屬于一種為了應對氣候變化而創設的市場,其登記功能屬于行政功能,而結算功能屬于市場功能。將登記與結算功能合二為一不僅不利于碳排放權價格的有效形成,還存在系統對接成本較高、數據交互效率較低、異常情況更多樣、應急響應處理較困難等潛在風險。二是CCER與碳配額在不同的交易所交易,無形中增加了交易成本。

碳金融市場的功能有待進一步發揮

雖然上海開展了碳現貨、碳遠期、碳基金等多種碳金融業務探索,碳金融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融資功能等也得到初步發揮,但碳金融衍生品的種類偏少,交易額也不大,大多為探索性的嘗試,尚未實現規模化發展,對全國碳金融市場的影響力有限。在產品交易方面,由于交易主要集中于控排企業對碳現貨的買賣,碳市場的碳價潮汐現象仍比較明顯,碳市場的金融屬性尚未得到充分開發。

碳市場的活躍度有待提高

受市場主體參與交易積極性不高、前期碳市場發展政策不確定等因素影響,上海碳配額現貨和遠期市場的交易并不十分活躍。參與上海碳配額遠期交易的基本是本地的投資機構,控排企業參與度較低。因此,如何提高控排企業對碳金融的認識水平和參與度,促進企業利用碳交易以支持其節能降耗和轉型升級工作,是碳金融產品設計和碳市場未來規劃的又一重點。在全國碳市場的先期運行階段,市場參與主體僅是2162家電力企業,包括金融機構在內的各類市場主體并未廣泛參與。市場參與主體范圍較窄、活躍度不高將制約碳市場的流動性以及碳市場功能的有效發揮。

碳金融人才缺口大,碳金融創新能力亟須提升

上海碳金融業務的發展受制于碳金融人才的缺乏與金融機構創新能力的不足。雖然近年來上海在碳金融工具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探索并取得了重要成果,但碳金融人才儲備無法滿足碳金融業務發展的需要,制約了碳金融市場的充分開發。一方面,由于碳金融人才匱乏,金融機構碳金融產品的開發設計能力不足,尚未形成完善的碳金融產品體系;另一方面,受制于控排企業碳金融人才的缺乏,其對碳金融衍生品的認識有待深化,不能前瞻把握碳金融市場的潛在發展空間,也從需求端制約了推動碳金融產品創新的動力,不利于整個碳金融體系的構建。

上海加快建設國際碳金融中心的對策建議

立足全球碳交易市場,逐步建設統一的碳金融市場

上海應利用建設全國碳交易市場的機遇,積極引領國際低碳產業合作,與國際碳金融市場接軌,逐步擴大交易規模,提升上海在國際碳交易市場的競爭力,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全國碳排放權集中交易平臺。同時,加快綠色低碳轉型步伐,充分發揮碳交易市場在推動合理碳定價、引導清潔能源投資、促進低碳產業發展等方面的功能。在碳交易市場功能有效發揮、碳交易產業鏈蓬勃發展的基礎上,積極爭取碳期貨落地,建設包括現貨和金融衍生品的碳市場,推動有效碳價格發現機制的形成。

推進碳金融產品創新,強化碳金融市場功能

從國際經驗來看,碳金融衍生品市場越發達,市場價格發現能力、融資等金融市場功能發揮就越充分。在加快碳金融創新步伐方面,上海應依托成熟的資本市場體系,推進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金融化探索,以全國碳交易市場為基礎,發揮上海金融中心的資源和能力優勢,創新碳金融產品,盡快推出碳掉期、碳互換等碳金融衍生品交易,大力發展碳配額回購、碳信托集合計劃、碳基金、標準化碳質押、全國碳配額指數等碳金融創新業務,滿足客戶多樣化、多層次的投融資需求。

加大合格碳金融機構培育力度,提升金融機構在碳市場的參與度

作為全球金融中心,上海的金融機構數量眾多且具備協調創新能力。金融機構資金規模大,參與交易的意愿較高,可以為上海碳金融市場帶來足夠的流動性。金融機構通過參與碳金融產品或服務的開發,能夠進一步加快碳資產的形成,并且幫助企業盤活碳資產。因此,上海應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吸引金融機構參與碳金融創新和碳金融交易,以推動碳金融市場結構的不斷優化。

加快構建國際碳金融中心支持體系

建議上海依托現有的碳金融服務框架,結合其需求,從政府、碳金融相關機構、人才方面建立全面豐富的國際碳金融中心支持體系。一是設立綠色引導基金或綠色產業發展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向起步期的綠氫、碳捕獲、利用與封存(CCUS)等產業投資,支持碳金融的發展。二是加快培育碳咨詢機構、發展碳信用評級機構、扶植第三方核證機構,完善相關金融監管和法律框架,助力商業銀行發展碳金融業務。三是加強碳金融人才的培養。依托復旦大學等高校,設計全面的碳金融課程,引進權威的師資力量,對政府、企業、金融機構等利益相關方進行定期培訓,灌輸碳金融發展理念,使其熟悉業務流程和規則,提高從業人員的理論知識和技術水平。四是主動對接國際標準化組織、歐洲標準化委員會、全國碳排放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等組織,學習ISO/TC207環境管理,以及ISO/TC265二氧化碳捕集、運輸和地質封存等各種與碳排放有關的國際標準,結合中國實際,開展碳管理體系等國際標準建設,為規范企業碳排放管理提供標準。■

(責任編輯 張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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