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1月8日電 據武漢市人民政府網站8日消息,武漢市人民政府日前印發《武漢市加快推進總部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下稱《措施》)。《措施》明確,總部企業認定和政策兌現工作每年定期開展。金融總部支持政策按照武漢市現行金融政策執行,由市地方金融局組織實施。其中,支持新引進企業落戶,按照企業實繳注冊資本的2%給予落戶獎勵,最高不超過4000萬元。
具體來看,《措施》在政策支持方面包括多項措施。其中落戶獎勵為按照企業實繳注冊資本的2%給予落戶獎勵,最高不超過4000萬元。獎勵資金分2年兌現。
辦公用房補貼。在武漢市無自有辦公用房的新引進企業,連續3年每年按照租金的50%給予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或者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的標準,給予購建自用辦公用房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同一企業不能同時享受以上兩項辦公用房補貼。
增資擴股獎勵。現有企業自認定當年起2年內增資1億元以上(含1億元)的,按照實際到資額的1%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投資獎勵。現有企業自認定起2年內,在武漢市新增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含1億元,不含購買土地費用)的,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給予一次性投資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獲得投資獎勵的資產10年內不得交易,凡在規定期限內交易的,退回所享受的獎勵資金。
經營貢獻獎勵。自認定次年起連續3年給予總部企業經營貢獻獎勵,獎勵額度為企業上年度地方財政貢獻較前一年增量部分的50%,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連續3年獲得500萬獎勵的,額外再獎勵500萬元。
發展壯大獎勵。總部企業首次被評定為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獎勵; 首次被評定為中國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2000萬元獎勵; 首次被評定為世界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3000萬元獎勵。
人才獎勵。獲得經營貢獻獎勵或者發展壯大獎勵的總部企業,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專業人才給予一定人才獎勵,單人獎勵額度不超過個人稅前年收入的5%,單個企業總獎勵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安居保障。總部企業可以按照規定申請設立單位集體戶,納入武漢市常住戶口管理,方便職工辦理其他社會事務。各區可統籌安排總部企業人才住房,支持有條件的總部企業利用自有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總部企業人才租住。
服務保障。武漢市各區對總部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子女入園、入學、醫療和配偶就業等給予便利化服務保障,市教育、衛健、人社等部門負責做好統籌協調工作。
通關便利支持。積極為總部企業做好通關業務咨詢等相關配套服務工作,以貿易便利化為重點,創新監管制度和監管模式,提高出入境人流、物流效率,推動口岸“大通關”進程。充分利用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武漢片區先行先試優勢,在進出口通關、出入境等方面為總部企業提供便利化服務。
出入境便利支持。經認定的總部企業外籍工作人員需在漢常住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相同期限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經認定的總部企業員工因商務需要出國、赴港澳臺地區的,可享受加急辦理出入境證件等便利服務。(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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