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晚間,不少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業內人士都在轉發一則國務院辦公廳文件,因為這份文件里重點提及了PPP模式。
11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公開了《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意見》(下稱《意見》),其中列出的三種具體參與方式中,一種就是PPP模式。
《意見》稱,對有穩定經營性收入的項目,可以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地方政府可按規定通過投資補助、運營補貼、資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社會資本獲得合理回報。
“《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這是2017年底以來中央政府對PPP模式最強烈的肯定信號。可以預期,除了生態保護修復外,其他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領域PPP也將再次受到重視,這對PPP是重大利好。對民營企業來講,這無疑是又一次重大機遇。”PPP專家、大岳咨詢董事長金永祥告訴第一財經。
重慶南岸區苦竹溪及其支流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上游示范段順利通過竣工驗收,正式對外開放。新華社。
曾一度火爆的PPP模式,自2017年財政部、發改委等部門強化監管后,大量不合規的PPP項目被清理整頓,PPP市場也由熱轉冷,新增投資規模出現明顯下滑。
財政部PPP中心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管理庫項目中,新入庫PPP項目442個,投資額9165億元,同比下降32.3%。不過目前PPP投資總額依然較大。截至11月10日,管理庫PPP項目達到10106個,項目投資金額近16萬億元。
PPP專家、E20環境平臺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告訴第一財經,此次生態保護修復支持PPP模式,強調了有穩定經營性收入。穩定指的是收入預期長期可靠,經營指的是項目應該不是政府純財政付費。
“雖然《意見》突出了PPP模式作為合規進入方式,但出于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擔憂,《意見》強調了穩定經營,以避免重蹈覆轍?!毖f。
金永祥認為,生態保護修復離不開地方政府參與,《意見》提到的自主投資模式也可能是類PPP模式。目前采用PPP模式的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收入除了經營收入外,還包括可行性缺口補貼、土地收入等。
《意見》在提及社會資本收益中,列出了三種:采取“生態保護修復+產業導入”方式,利用獲得的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或特許經營權發展適宜產業;對投資形成的具有碳匯能力且符合相關要求的生態系統,申請核證碳匯增量并進行交易;通過經政府批準的資源綜合利用獲得收益等。
金永祥表示,碳匯收入是這類項目的新收入來源,但目前還有不確定性。《意見》提出研究制定生態系統碳匯項目參與全國碳排放交易相關規則,逐步提高生態系統碳交易量,這將增加生態保護修復項目的收入來源,而且收入會隨著碳形勢趨緊而越來越多,這將增加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對社會資本的吸引力。
此次《意見》在財稅支持方面,要求發揮政府投入的帶動作用,探索通過PPP等模式引入社會資本開展生態保護修復,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相應稅收優惠政策。
另外,在產權激勵方面,《意見》提出,修復后新增的集體農用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經營權依法流轉給生態保護修復主體。修復后的集體建設用地,符合規劃的,可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穩妥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生態保護修復主體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使用權。
“上述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使用權是一個突破,不過由于有不少前提條件,土地政策松綁力度不大,適用空間有限。”薛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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