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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黃島區稅務局隱珠稅務所 關于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的公告
2021-12-13 11:08:32   來源:青島財經日報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青黃隱稅公〔2021〕15號

納稅人:薛博文(納稅人稅號:37028471805629X)

你未按規定的期限申報繳納稅款,我所制作《稅務事項通知書》通知你進行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因無法直接、留置、郵寄送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項規定,現向你公告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

附件:《稅務事項通知書》(青黃隱稅通〔2021〕313號)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黃島區稅務局隱珠稅務所

2021年12月13日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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