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0日18時30分,江西豐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接到南昌高新區衛生健康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關于新冠涉疫相關人員的協查函,目前豐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已對函中在豐城市人員曾某某及徐某某兩人落實了管控措施,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動軌跡的人員落實防控措施,現將夫妻兩人的活動軌跡公告如下:
曾某某、徐某某因于12月19日與關聯病例余某某以同乘高鐵G1501同車廂的接觸方式判定為密接,目前夫妻二人無發熱、無異常癥狀。
12月19日:曾某某與徐某某于10時乘坐G1501次列車(01車廂)從上海虹橋前往南昌西,與復陽病例余某某同車廂,13時44分到達南昌西站。在西站停留20余分鐘,14時16分夫妻二人站內轉乘G4627次列車(01車廂)返回豐城,14時42分到達豐城東站,出站后夫妻二人直接乘坐出站口出租車(車牌不詳)回到譚埠社區曾家村。18時左右夫妻二人前往粵客隆超市,通過入口左側步行樓梯上到二樓在童樂灣母嬰店購買兒童紙尿布等產品,停留約10分鐘左右便離開超市回到家中(外出期間均戴有口罩)。
12月20日:徐某某因懷有身孕未外出。曾某某早上8時左右前往曾家村后頭掛冬至,結束后于9時30分左右自駕前往華伍公司,10時左右到達公司,上電梯時與兩位同事及兩位客戶在電梯內進行過交談(未佩戴口罩),之后到達個人辦公室停留約半小時,10時30分左右離開公司回到家中。13時曾某某因接到南昌市高新區疾控電話,未再外出接觸他人。19時夫妻二人由120轉運車送往洛市集中隔離點。
請與曾某某及徐某某在上述時間段及地點活動軌跡有過交集的人員,第一時間向當地社區報備,在做好個人防護的措施下前往當地有核酸檢測資質的醫療機構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減少外出。其間如有發熱、咳嗽等不適癥狀,要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由120專車接到定點醫院就診。如有隱瞞,造成嚴重后果,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希望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主動落實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
(總臺記者 范存寶 滿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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