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孫璐璐
為進一步提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促進外貿新業態新模式健康持續創新發展,人民銀行會同外匯局昨日聯合發布《關于支持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22年1月24日起實施。
《通知》所稱的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是指我國居民與非居民之間發生的,交易所涉貨物不進出我國一線關境或不納入我國海關統計的貿易,包括但不限于離岸轉手買賣、全球采購、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購買貨物等。
《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支持基于實體經濟創新發展需要的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業務,對相關跨境資金結算實現本外幣一體化管理。二是鼓勵銀行完善內部管理,實施客戶分類,優化自主審核,提升服務水平,為真實、合規的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提供跨境資金結算便利。三是強化風險監測管理,防范跨境資金流動風險。
為防范跨境資金流動風險,《通知》還要求,銀行應從源頭做好風險防范,加強貿易背景審核。在業務辦理、監測管理以及內部監督過程中,發現企業涉嫌虛假或構造交易、騙取融資等異常行為的,應及時向所在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外匯局分支機構報告,并按照銀行內控制度要求,調整企業的客戶風險分級,嚴格審核企業后續跨境資金結算業務。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分類等級為B、C類的企業新型離岸國際貿易跨境資金結算業務按外匯局有關規定辦理。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日報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