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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餐飲商家外賣未使用封簽最高罰五百,訂書釘等不作封簽
2021-12-29 14:00:08   來源:澎湃新聞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浙江省市場監管局12月29日發布《浙江省餐飲外賣封簽規范使用指引》,明確對不使用“外賣封簽”的商家可處最高500元的罰款。該《指引》明年3月起施行。

“外賣封簽”指為保障外賣配送環節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裝在運送中被人為拆啟或意外破壞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裝件。“使用訂書釘、透明膠等簡易封口的,不作為外賣封簽。”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表示。

根據《指引》,餐飲服務提供者將外賣食品交給配送人員時應確保封簽完整有效,配送人員對未使用封簽、封簽不完整或已被破壞的外賣食品,有權拒絕配送;消費者接收時如發現封簽不完整或已破損,有權拒絕簽收,并可通過照片、視頻等留證。對發現未使用封簽配送食品的商家,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按《浙江省電子商務》第29條的規定,可處200~500元罰款。“封住包裝封口,避免食品配送中被污染,保護了送餐過程安全。封簽是否破損也可作為認定各方責任的重要證據,既是對消費者負責,對餐飲商戶也是一種保護。”省市場監管局上述負責人表示。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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