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秋蓮訴劉某曦(原名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上訴期限最后一天,1月24日,劉暖曦代理律師胡貴云告訴澎湃新聞,劉暖曦已經提出上訴。其表示目前不便接受采訪,未透露更多信息。
據媒體報道,上訴狀中,劉鑫一方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請求二審法院將本案發回重審或依法改判為駁回被上訴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1月24日,江秋蓮發布微博稱,她今天從媒體得知劉暖曦上訴了。對于劉暖曦決定上訴這一決定,她一點都不意外。“上訴是她的法律權益,這一點我沒有意見。我會依法應訴”。
此前,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1月10日在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一審判決劉鑫賠償江歌母親近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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