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2月18日電 17日上午,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陳中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對浙江省重點群體就業幫扶政策情況作了介紹,其中有關大學生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內容,在網上引發熱議。
陳中在發布會上表示,為進一步激發大眾創業活力,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大學生來浙江創業的,最高可申請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并享受全額貼息;創業失敗的,貸款10萬元以下由政府全額代償,貸款10萬元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償80%。
據介紹,浙江省近年來不斷創新高校畢業生政策,例如放開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的落戶限制(杭州市區除外),各地給予來浙工作畢業生最高40萬元的生活補貼或購房租房補貼;對大學生到家政、養老和現代農業領域創業、就業的,也分別給予10萬元和3萬元的補貼;對家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發放每人3000元的求職創業補貼等。
關于創業擔保貸款的具體政策細節,記者聯系了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陳中。陳中表示,政府代償具體是由政府設立的創業擔保基金代償,是想通過建立創業擔保基金代償這一容錯機制減輕大學生創業的負擔和顧慮,營造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氛圍。
關于大學生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程序,陳中表示,大學生在浙江初次創業并經工商注冊后,可向創業地人力社保部門提出申請,然后須經兩道程序審核把關:一是由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專家對創業項目審核,通過后為大學生出具由創業擔保基金擔保的貸款資格認定證明;二是大學生憑資格認定證明及有關材料,向經辦銀行提出貸款申請,經辦銀行再對大學生創業項目情況、信用狀況、償債能力等進行調查。審核通過后,政府設立的創業擔保基金為大學生提供擔保,經辦銀行向大學生發放貸款。大學生按期還清貸款本息后,憑經辦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材料,向人力社保部門申請貼息。
針對如果遇到大學生創業失敗還不起貸款,由誰代償,怎么代償的問題,陳中表示,因為大學生創業失敗還不起貸款,由創業擔保基金提供擔保的貸款被認定為不良的,貸款10萬元以下的,由創業擔保基金全額代償;貸款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部分由創業擔保基金代償80%。同時,建立了科學的追償和核銷機制,代償后原則上要予以追償,但對實在沒有能力予以償還的,按規定程序從創業擔保基金中核銷,這也是為了更好地讓大學生能夠輕裝上陣。政策實施以來,浙江省由創業擔保基金擔保的貸款累計26.51億元,貼息1.82億元,由于有比較規范的審核管理機制,因創業失敗由創業擔保基金代償的比例不到萬分之五。總體來看,該項政策運行平穩,對激勵大學生等群體創業起到積極作用。(記者崔力、李平、唐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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