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馮慶艷3月4日,經濟觀察網記者獲悉,全國政協委員、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賀強為兩會帶來了兩份提案,一份是關于促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提案,另一份則是關于發展數字經濟的過程中實現高質量就業的提案。
促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
在關于促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提案中,“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生力軍,是擴大就業的載體、是改善民生的關鍵?!辟R強稱,“但是在疫情爆發和國內外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等多重沖擊下,許多中小企業困難重重,舉步維艱?!?/p>
“我們運用大力度的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扶持中小企業,取得了明顯的效果。”賀強說,政策的實施非常必要,但是這些政策只能給中小企業輸血,緩解它們的困難。而更重要的是想方設法增強中小企業的造血功能,培育它們的自我發展能力。
賀強認為,目前我國的中小企業處在鳳凰涅槃,浴火重生的關鍵階段,加快數字化轉型已經成為中小企業擺脫困難,順應環境求發展的必然選擇。
提案強調,數字化轉型有利于中小企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加速轉型升級,有效增強企業的抗風險能力,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雖然大部分中小企業都已經意識到了數字化升級轉型的重要性,但因為自身存在諸多困難和挑戰,轉型的程度遠遠低于大型企業的水平。據統計,2020年,我國中小企業關鍵工序的數字化裝備應用比例為45%、生產過程信息系統覆蓋占比為 40%、設備聯網率為35%,僅有5%的中小企業采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對生產制造環節提供優化建議和決策支持(數據來源: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
賀強在提案中分析,導致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困難的主要原因有三,包括高成本制約、技術水平不足和解決方案缺位。
具體來說,賀強認為,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在系統運維、設備升級、人才培養等方面需要持續投入大量時間和資金,中小企業難以承受。
另外,中小企業自身技術水平不高,難以滿足企業數字化平臺的開發、部署、運營和維護需求,同時對數據缺乏有效采集,數據分析水平也難以滿足需求。
最后,市場上大部分數字技術及平臺企業自身缺乏實體運營經驗,提供的數字化升級改造服務大多是通用型方案,無法圍繞中小企業的生產、流通、服務的場景提供個性化、針對性的解決方案。
為此,賀強的提案給出了四點建議:一是完善數字基礎設施及生態體系建設;二是以數字化采購推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三是培育新型實體企業,發揮創新引領作用;四是建立完善監管標準,提供良好政策環境。
在第一點當中,賀強建議,加快5G網絡、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進度,為中小企業提供友好、可信的計算、網絡和存儲能力。建立政府、科研機構,大中小企業共同參與的公共創新服務平臺,以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技術作為支撐,圍繞中小企業生產、流通、服務各應用場景提供數據服務,建設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生態體系。
第二點是以數字化采購推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賀強認為,采購是中小企業采用數字化技術和服務最多的領域,數字化采購對中小企業加快數字化轉型起到重要的促進和引領作用。
因此,賀強建議,制定相應補貼政策,聯動數字化采購平臺,采取政府+平臺補貼的方式,為中小企業發放電子采購券,在緩解中小企業壓力的同時,推動中小企業在采購領域率先推進數字化轉型。培育和發展一批服務中小企業的數字化采購平臺,并提供數字化經營的分析工具,鼓勵中小企業利用采購數據進行生產經營決策,降本增效。
第三點當中,賀強認為,在促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進程中,應該培育一批兼具數字技術能力和實體經濟屬性、對推動數字化轉型具有較強促進作用的新型實體企業。讓這些新型實體企業在深入產業鏈和供應鏈的過程中為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提供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
賀強建議,在金融、稅收等方面加大對新型實體企業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它們在產業鏈、供應鏈領域的創新引領作用,探索出一條大帶小、新型帶傳統的有效路徑。
賀強在第四點中進一步建議,應研究建立與數字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分類分級監管標準,明確區分以流量為核心的互聯網平臺企業和以深度參與生產和流通、為中小企業提供基礎設施運營、數字科技服務的實體型平臺,實施分類監管,區別指導,精準監督,為新型實體企業帶動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和市場環境。
發展數字經濟的過程中實現高質量就業
在關于發展數字經濟的過程中實現高質量就業的提案當中,賀強觀察到,數字經濟的迅猛發展,帶來持續的經濟結構轉型,新業態層出不窮,就業吸納能力不斷增強。但同時也進一步助推就業群體快速分化,深刻影響我國的社會分層結構與社會運行狀態。
“數字經濟對就業結構產生較大的影響?!辟R強稱,一方面,傳統產業中一些技術水平比較低、知識結構比較落后的群體,面臨被替代的風險,很多低技能勞動者進入勞動密集型服務業,導致人力資本快速折舊和部分勞動力冗余,結構性失業風險加劇。另一方面,數字技能人才面臨供給短缺,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數字經濟發展。人社部報告顯示,預計未來5年,物聯網行業人才缺口總量超1600萬、智能制造領域達900萬、人工智能領域近500萬。
另一個問題和挑戰在于,原有的國民經濟和就業統計體系、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產業就業政策以及經濟社會管理體制難以適應新的就業形勢。目前我國傳統就業已經建立起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但是難以覆蓋新業態就業人員,其社會保障和勞動權益保障等問題日益突出。
賀強還看到,部分平臺企業社會責任缺失,存在以靈活用工的形式規避用工企業責任的現象。由于數字經濟領域的部分平臺企業與新業態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為他們繳納社保,使這些勞動者難以抵御職業風險或意外傷害。
“為此,我們要充分重視數字經濟轉型帶來的諸多挑戰和機遇,優化政策設計,維護弱勢就業群體的合法權益,實現高質量就業?!辟R強說。
賀強建議,推動產業數字化轉型,推動人才供給結構優化。
總體結構上看,數字產業化及產業數字化就業崗位占比明顯高于其國內生產總值占比,從數字經濟結構上看,數字領域招聘崗位占總招聘人數比重為24.2%,且高端就業吸納能力強。
為此,賀強提出,要加快推動產業鏈、創新鏈、培訓鏈創新融合,實現產業轉型升級與崗位人才供給適配互相促進。培育和發展具有數字化能力的新型實體企業參與產業轉型,在推進產業鏈延鏈強鏈中打造就業新增長點。全面提升數字技能和人才分布的區域均衡性,加強偏遠地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倡導遠程就業新模式,減少人才吸納的時空限制。
完善政策法規,提高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覆蓋率,這是賀強的第二個建議。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的數據顯示,中國靈活就業從業人員規模達2億左右,7800萬人的就業方式是依托互聯網的新就業形態,而且新業態的就業規模呈現快速擴大趨勢。
基于這一情況,賀強建議,應持續探索促進和完善新就業形態發展的相關政策法規,明確平臺企業與勞動者的權利義務,保護勞動者的正當權益。加強政府與平臺企業在社會保障方面的協同治理,對數字經濟下新型勞動關系進行有效規范。進一步改革社保制度,以工傷保險為重點逐步解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法律保障問題,逐步提高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覆蓋率。
賀強還建議,規范用工企業主體責任,鼓勵正規勞動關系。
賀強在提案中強調,進一步明確平臺企業主體責任和義務,推進行業服務標準建設和行業自律,保護平臺從業人員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賀強調研發現,有一些在數字經濟中發展起來的新型實體企業積極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如京東為近30萬一線物流倉儲配送員工建立正規勞動關系,繳納五險一金,并提供能力提升路徑。得到尊重的勞動者通過更好的服務企業和用戶,提升了企業的競爭力,使企業通過效率提升彌補了用工成本,為數字經濟時代高質量就業提供了參考借鑒的樣本。
“我們應通過政策法規,鼓勵和引導數字企業對符合用工方式的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對于正規用工比例大的數字企業給予政策和稅收優惠?!辟R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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