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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明確新冠肺炎疫情處置期間“四類藥品”暫停銷售規定
2022-03-18 20:36:07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3月18日17:30,山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疫情防控工作發布會通報,為落實好“四早”(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措施,近日,山東省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疫情防治與專家組印發文件,就新冠肺炎本土疫情處置期間“四類藥品”暫停銷售進行了明確:

一是對疫情在城區發生的,城區藥店“四類藥品”銷售服務一律暫停;

二是對疫情在農村地區發生的,疫情所在縣(市、區)藥店“四類藥品”銷售服務一律暫停;

三是各市、縣(市、區)結合當地管控區、防范區劃分范圍,經疫情分析研判,可適當調整暫停服務的范圍或恢復藥品銷售服務。其間,公眾有需要“四類藥品”的,建議到當地醫療機構購買。

(總臺記者 劉穎超 劉悅 張濤 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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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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