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通告稱,針對當前防疫工作形勢,經琿春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自2022年3月24日8時起,調整全市范圍內道路交通管制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除公交車,長、短途客運班車外,其他車輛全部恢復通行。
二、交通信號燈、電子警察等設備全部啟用。
三、自管制措施調整之時起,各鄉鎮及其轄區村屯自行設置的疫情防控檢查點一律取消,不得以防疫為由阻礙車輛通行。
希望廣大群眾切實加強自我防護,自覺執行防疫要求,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有序出行、文明駕駛、規范停車,共同維護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特此通告。
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3月23日
(記者 孫建德 王梓 裴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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