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自貢12月7日電 四川省自貢市富順縣人民法院7日對外通報稱,由富順縣公安局偵辦的一起“合同詐騙案”日前宣判,犯罪嫌疑人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警方及時為群眾追回了1300余萬元的損失。
【資料圖】
據富順警方介紹,被害人韓某長年經商,早些時候便與犯罪嫌疑人車某結識。車某深知韓某家境殷實,為了彌補自己揮霍無度的生活,便動起了詐騙韓某的歪腦筋。
2021年6月,犯罪嫌疑人車某向韓某謊稱自己在河北一家國有煉鋼廠有“關系”,能夠打通渠道,可以將廢舊鋼材運往那里銷售。韓某輕信了車某的話,于是兩人簽訂了“廢鋼貿易合同”,約定由韓某墊資,車某負責收售廢舊鋼材,并承諾墊資的資金及盈利分紅將于墊資后的兩日內支付給韓某。至此,一場騙局拉開了序幕。
嫌疑人偽造的印章。富順警方 供圖
據犯罪嫌疑人車某交代,韓某已被引入自己設計好的圈套,如何玩轉騙局成了他當時面臨的問題。為此,他招募了燕某、周某、關某作為員工,以公司做大做強為幌子,誘騙3人為其造假。
據了解,燕某、關某、周某在不知內幕的情況下,按照車某的“指示”制作交易臺賬、稱重磅單等,車某則使用這些假資料騙取韓某的信任,讓韓某一次又一次地向指定賬戶轉賬。
據辦案民警介紹,沒過多久,韓某便發現他每次的收益都比自己轉出的資金少,便心生疑慮,而車某每次均以各種理由進行搪塞。期間,韓某提出到收貨方實地考察,車某則帶著韓某到了山西的幾處廢舊廠房,并告訴韓某這些都是他們已經購買的廢舊鋼材,拆除之后便運往河北銷售。就這樣,這場騙局不僅未敗露,反而加深了韓某對車某的信任。
2021年12月,在一次巧合中,韓某發現一輛運輸貨車在山西稱重磅單上顯示的時間,與河北稱重的時間間隔太短,不可能這么短的時間就能從山西廠房運送到河北煉鋼廠,韓某終于意識到自己被騙,于是趕緊到了富順縣公安局報案。
由于案情重大,接報后,富順縣公安局立即抽調經偵、刑偵、反詐的精干力量成立專案組并仔細分析案情,制定工作計劃,多次輾轉河北唐山、滄州和山西運城、太原、臨汾等多個省市開展案件偵辦工作。
受害人送錦旗致謝。富順警方 供圖
最終,經過縝密偵查,辦案民警終將車某的犯罪證據全部掌握,后將其成功抓獲歸案,并及時為受害人韓某挽回了1300余萬元的損失。
據悉,在有力的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車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車某因犯合同詐騙罪,已被富順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
(劉剛 郭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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