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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宇陽 郝彥)1月3日,四川證監局發布公告表示,經查,成都金控弘合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控弘合”)存在以下違規行為:實際辦公地址、員工情況與中基協登記信息不一致;在管基金的部分投資者未嚴格履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程序;部分基金產品賬戶管理使用混亂;存在挪用基金財產情形。
四川證監局認為上述情形均違反相關規定,故決定對金控弘合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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