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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稱參加涵品教育“0元”培訓背上分期賬單-全球即時
2023-01-15 19:44:13   來源:澎湃新聞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近日,云南昆明的大學生小楊向澎湃質量觀投訴平臺反映,他2022年6月10 日在兼職貓APP上看到一則兼職信息,聲稱“0元學習,學會就能在家兼職”,他了解后得知這是一個由河北涵品教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涵品教育”)出品的photoshop培訓課程。小楊說,因為想著“學會了PS就能接單賺錢”,6月14日,他在涵品教育工作人員的指導下,采用賬單分期的方式交學費,參加課程學習。

涵品教育發布的兼職信息。截圖自兼職貓APP

他說,2022年9月9日,因無力償還分期賬單,他向涵品教育提出解除課程合約。涵品教育回復稱,根據合約相關條款,當時解除合約需要補交學費約4085元,然后不必再償還剩余賬單。他無奈繼續償還分期賬單至2023年1月。


(相關資料圖)

2023年1月12日,澎湃新聞就此事聯系到涵品教育的公關人員,對方回復稱,小楊購買photoshop課程屬于自愿。該課程全程正常開課,小楊中途放棄學習屬個人行為。目前小楊還剩2089.98元分期賬單未償還,考慮到學員經濟困難,可以為其減免1000元。小楊不同意該方案,他說,12日稍晚涵品教育再聯系他,稱僅需要再還800元,但雙方尚未達成協商一致。

消費者投訴:

小楊說,他去年剛結束高考,想要通過兼職賺點錢,于是下載了一款叫做“兼職貓”的APP。6月10日,他被兼職貓上一條“PS接單/高薪接單賺錢/需電腦,800元一天”的兼職信息吸引。詳情頁顯示,此兼職是一款“由騰訊課堂聯合涵品教育推出的電商設計課程”,由涵品教育發布,報名該課程者可以“0元學習,學會就能在家兼職”。

涵品工作人員與小楊部分聊天截圖。由受訪者提供

小楊說,抱著試一試的態度,他主動添加了涵品教育工作人員的微信。工作人員在詢問了他的姓名和手機號碼之后,向他發送了兩節免費的photoshop直播課程鏈接。直播課觀看結束之后,工作人員勸他報名這款全套課程,課程周期為90天,總共35節課,學費為4280元。考慮到他經濟困難,工作人員還告訴他“可以申請專項助學額度”。

直播課程中有彈窗提醒:付費課程均提供直播回放能力。由受訪者提供

“我以為那是對學生的優惠政策,后來才知道是‘貸款’。”小楊說,6月13日,他掃描了這位工作人員提供的二維碼,在“錢搭檔”APP上申請了4180元的無息分期賬單,分期12月,每月還款348.33元。小楊用這筆錢交了photoshop課程學費。

小楊說,2022年9月9日,他以無法長期支付分期“貸款”為由,向涵品教育提出解除課程合約。涵品教育的另一位工作人員建議他將這件事情告知父母,讓父母幫助償還。見小楊不愿意,這位工作人員告訴他,根據課程合約相關條例,由于課程期限是90天,他提出退費的日期是第88天,除去未到期的兩天服務費以及他交過的100元學費,他需要再補交學費約4085元,然后不再償還剩余“貸款”。

涵品工作人員回復小楊部分聊天截圖。由受訪者提供

小楊說,為了償還分期賬單,他曾經嘗試聯系涵品教育在學員微信群里推薦的客戶,接一些兼職的單子來賺錢。他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圖顯示,2022年8月26日,他添加了涵品教育推薦的客戶“淼淼”的微信。“淼淼”回復稱:“我不認識涵品,不知道他為什么要把我推薦給你們。”

被涵品教育稱作是客戶的“淼淼”回復小楊截圖。受訪者提供

小楊這才意識到,此前涵品教育承諾的“學會PS就能兼職接單賺錢”并沒有想象中的那么簡單。他開始后悔自己當初買課的決定,“我本來是想要兼職的,怎么最后被誘導‘貸款’購買了培訓課程?”

小楊說,他無奈省下自己在大學期間的生活費,繼續每月償還348.33元。2023年1月,大學的第一學期結束,他花光了父母給的生活費,再也無力繼續償還這筆錢。

澎湃新聞檢索發現,小楊的情況并非個例,在某投訴平臺上搜索“涵品教育”,顯示出1259條結果,內容多涉“誘導貸款,虛假宣傳”等。其中,最新的一條投訴發起于2023年1月10日,投訴人要求“終止分期貸款,解除合約”。

企業回應:

2023年1月12日,澎湃新聞就此事聯系到涵品教育的公關人員,對方回復稱小楊購買photoshop課程屬于自愿。該課程全程正常開課,小楊中途放棄學習屬個人行為,由于小楊提出退課的時間已經超過了“3天內無理由退課”以及“10天內收取8%服務費”的期限,需要補交學費。

該公關人員說,截至1月12日,小楊已支付6期分期賬單,還剩2089.98元未償還,考慮到其經濟困難,可以為其減免1000元。

小楊待付賬單顯示還有6期尚未償還。由受訪者提供

采訪過程中,澎湃新聞就涵品教育與“錢搭檔”APP存在著怎樣的合作關系提出疑問,為何涵品教育可以直接減免?該公關人員回復稱,有關這個問題,將晚一些回應。但截至發稿,該公關人員尚未對該問題作出答復。澎湃新聞多次致電“錢搭檔”APP官方客服電話,均無人接聽。

12日稍晚,小楊向澎湃新聞表示,涵品教育的工作人員再一次聯系了他,對方稱需要他總共再償還800元,他會通知教務幫助他取消這一分期。另外,這位工作人員還告訴他,他辦的并不是貸款,而是賬單分期。對于這一方案,小楊并不接受。目前,雙方尚未達成協商一致。

律師說法:

針對此事,律師趙良善認為,涵品教育所發的信息“ps接單/高薪接單賺錢/需電腦,800元一天”,出現在招聘廣告里,面對的對象是應聘者,可理解為招聘信息,其內容很容易讓應聘者認為兼職可掙薪酬一天800元,但實際上,涵品教育不是在招聘,而是在賣ps教學課程,誤導應聘者貸款購買ps教學課程,從而可認定涵品教育這一宣傳行為是虛假宣傳。

趙良善表示, 根據《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商家宣傳不得虛假宣傳。如商家的宣傳構成虛假宣傳,商家需承擔行政責任,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規定:“經營者虛假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20萬元到10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萬元到200萬元的罰款,并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可對商家予以行政處罰。

趙良善說,商家虛假宣傳的,商家除需承擔上述行政責任外,商家還需向消費者承擔民事責任,比如賠償損失等。商家的虛假宣傳,并將宣傳服務或產品出售給消費者的,商家的這一系列行為構成消費欺詐,對此,消費者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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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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