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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微動態丨江秋蓮收到首筆法院執行款50500元
2023-01-21 10:55:05   來源:紅星新聞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資料圖】

劉鑫(現更名劉暖曦)在江歌媽媽江秋蓮與她生命權糾紛案一審二審敗訴后,未在指定期限履行給付近72萬元的義務,成為被執行人并被限制消費。1月20日,江秋蓮發布消息稱,農歷臘月二十九,她已收到法院轉來的執行款50500元。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這是此案劉鑫被執行的首筆款項。

1月20日晚,江秋蓮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是在收到法院的通知后,得知銀行卡收到的款項是執行款,這也是她在該案收到的首筆賠償款。剩余賠償款法院未談及,需要再等一下。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媽媽江秋蓮與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二審判決結果為:維持原判。按照判決結果,劉鑫需在2023年1月9日之前賠償江母近70萬元,另需支付江秋蓮一審已墊付的訴訟費2萬余元。二審宣判后,劉鑫曾在微博上公開募捐,不久后她的微博賬號被封禁并限制提現。

1月10日,江秋蓮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已向法院提交了強制執行的申請。1月11日,劉鑫被立案成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71.94萬元,執行法院為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1月16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向劉暖曦(即江歌案被告劉鑫)發布限制消費令,對其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關鍵詞: 紅星新聞記者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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