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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公安廳拖欠電費48萬?回應:公安廳搬遷后銜接不夠及時 即時看
2023-02-27 19:02:06   來源:南國早報客戶端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資料圖】

2月27日,一份南寧供電局青秀供電分局向自治區公安廳發出的欠費停電通知函在網上熱傳,引發關注。當天下午,南寧供電局青秀供電分局、自治區公安廳機關服務中心對此事作出了回應。

網上流傳的欠費停電通知函。

當天上午,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看到,這份網傳通知函顯示,自治區公安廳為南寧供電局青秀供電分局依法供電的客戶,根據供用電合同約定,應承擔按時足額繳納電費的義務。截至2023年2月24日,自治區公安廳位于南寧市新民路34號用電區域2023年1月電費及歷史違約金合計48萬多元(其中電費本金:47萬多元,違約金:6000多元),經多次催繳仍未結清。

另外,該通知函還明確,南寧供電局青秀供電分局將依照《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27條和第39條以及雙方供用電合同約定,在2月27日起對自治區公安廳位于新民路34號用電區域停止供電。為減少停電對貴單位造成的影響,請于27日前結清上述電費。

當天上午10時許,記者來到新民路34號看到,這里仍在正常辦公,各辦公區、生活區需要用電照明的地方依舊亮著燈,辦公區和生活區人員也都表示并沒有停電。

南寧市新民路34號用電區域。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 程浩楠攝

而據在此辦公的工作人員介紹,自治區公安廳早已搬到新址辦公,其他七八個單位入駐此處進行辦公。記者在走訪時發現,這里確實掛著不少其他單位的牌子。

那么,拖欠電費一事詳情如何?記者又多次聯系了南寧供電局相關人員,但對方對此沒有明確回復。

2月27日下午, 南寧供電局青秀供電分局、自治區公安廳機關服務中心聯合發布《關于南寧市新民路34號用電繳費情況的說明》稱,近期,網傳南寧市新民路34號(自治區公安廳原辦公區)出現電費欠繳情況。公安廳搬遷后,陸續調整了一批其他單位入駐該辦公區,各單位電費由公安廳原辦公區總表統一計量收繳。2023年1月,該辦公區啟動電表分戶改造,期間銜接不夠,匯繳不及時,現相關費用已繳清。

(原題為《網傳廣西公安廳拖欠電費48萬多元?最新回應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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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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