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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沈陽3月17日電 遼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對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創業的現行有效政策進行匯總并發布,遼寧省現行執行的相關政策共計20條,涉及社會保險費補貼、就業見習補貼、培訓補貼等多項內容。
面向市場主體吸納高校畢業生的支持政策共有9項。包括各類企業和社會組織招用畢業年度或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部分)給予最長不超過12個月的社會保險補貼,中小微企業可預撥最多不超過50%的社會保險補貼。
面向2023屆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開發院校類見習崗位,見習期限為3個月,補貼標準為基本生活費每人每月1000元、每人每月指導管理費150元。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可參加免費創業培訓,按照每人創業引導培訓不低于500元、創業指導培訓不低于2000元的標準,給予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創業培訓補貼。
面向畢業離校三年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畢業學年的高校畢業生,每年下半年組織實施3至6個月的免費專業轉換及技能提升培訓,按規定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至2000元培訓補貼,補貼直補培訓機構。對組織至少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新招用高校畢業生參加新型學徒制培訓,且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按規定給予中級工(四級)每人每年5000元、高級工(三級)每人每年6000元的職業培訓補貼。
面向高校畢業生的促進政策共計11條。包括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實際繳費的三分之二,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高校畢業生在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期滿后,仍從事靈活就業的,享受期限可延長最多不超過6個月,具體期限由各市根據實際確定。高校畢業生首次在遼寧省內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成功申領創業擔保貸款的,給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具體標準由各市確定。
對從事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創業的小微企業補貼標準可上浮30%。對沒有進入創業孵化基地(園區),租賃場地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高校畢業生,按照實際租賃期限相應給予創業場地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孵化載體要安排30%左右的場地,向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創業者提供不低于2年的免費支持。
(李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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