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汪青 “盡管目前全球經濟整體不太理想,但中國企業出海熱情仍高企,根據相關數據顯示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呈現逆勢增長,已連續多年居世界前三。在此過程中,企業如何平衡用工成本和合規也備受關注。”全球領先的EOR(名義雇主服務)廠商Atlas中國區總經理沈宇鋒先生在5月25日接受采訪時表示,由于企業處于不同“出海期”,其所需服務也各不相同。
(相關資料圖)
在沈宇鋒看來,企業“出海”動因總結起來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是很多行業在國內市場已經步入競爭飽和期,在國內產能已經過剩的情況下,企業肯定要想辦法將產品和服務賣到海外市場。另外則是越來越多的企業意識到不能僅靠單一市場發展,而需進行風險分散、拓寬海外市場。與此同時,一些海外市場的優惠激勵政策以及人才資源的吸引亦是企業出海的考量因素。
因此,沈宇鋒認為,從生存和壯大兩方面看,“出海”都是很多中國企業的必由之路。雖然企業“出海”意愿和國內宏觀經濟會有一定聯系,但有時兩者也會呈現反向表現。
根據大華銀行5月23日發布的《大華銀行企業展望調查報告》,在其受訪企業中有九成計劃在未來三年內開拓海外業務,主要動力來自于希望通過開拓海外市場提高利潤來源。比如,位于上海和北京等大城市的企業更多地受利潤驅動,而較小城市的企業則將營收增長作為開展海外業務的動力。
據沈宇鋒觀察,在“出海”企業中,以人工智能、機器人為主的科技行業,以制藥、醫療設備為主的生命科學行業,以及新能源汽車及其零部件行業都是中國企業“出海”的主力軍。“出海”動因主要是搶占市場,畢竟在國內各細分領域都已競爭激烈,處于“紅海期”。
而隨著中國企業的全球化擴張,首當其沖的問題就是雇傭員工。
沈宇鋒表示,如果企業在“出海”目的地沒有法人實體,對于絕大部分司法管轄區而言,“出海”企業直接在當地雇傭本地員工或把中國員工外派過去是不合規的,甚至會面對巨額罰款。正因如此,“名義雇主”商業模式在中國迎來了快速增長的市場機遇。
所謂名義雇主承擔了員工的法定雇主責任,負責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和合規要求,包括薪資、稅務,工簽和福利方面的流程。通過使用名義雇主合作伙伴在目標國家已經建立的法律實體,名義雇主將直接代表“出海”企業雇傭員工,快速組建員工團隊,幫助其在短時間內打開國際市場。
據介紹,全球雇傭法可能是一個合規雷區,而名義雇主模式則可以通過專家團隊確保每個國家/地區的所有員工合同都符合當地的雇傭法,并在引入新的法律或法規時對其進行更新,繼而將合規風險降至最低。
“受文化差異的影響,中國企業在早期進入海外市場會相對激進,一般都是決策先行,然后人力資源、財務和法務這些后面配套跟進。步子邁得大,合規性以及投入成本方面就會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因素。”沈宇鋒說。
在沈宇鋒看來,名義雇主用工模式可以幫助中國“出海”企業高效處理從海外員工入職、管理到薪酬支付的所有人力資源事務,從而助力企業簡化全球拓展流程,快速進入目標市場。先淺淺試水一下目標市場,繼而進行判斷,成為越來越多“走出去”企業的首選。在這種模式下,“出海”企業即使試水失敗,也可以實現快速退出,所投入的成本也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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