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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責任免除條款有哪些規定?合同關系人有哪些?
2023-06-09 11:17:26   來源:法評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合同關系人:

1、被保險人俗稱"保戶",是指受保險合同保障并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被保險人具有以下特征:(1)被保險人是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失的人。在人身保險中,被保險人是其生命或健康因危險事故的發生而遭受直接損失的人;在財產保險中,被保險人必須是財產的所有人或其它權利人;(2)被保險人是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3)被保險人的資格一般不受限制,被保險人可以是投保人自己,也可以是投保人以外的第三人;被保險人也可以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但是在人身保險中,只有父母才可以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

受益人

2、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險合同中有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第三人都可以成為受益人。受益人具有以下特征:(1)受益人享有保險金請求權;(2)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3)受益人的資格一般沒有資格限制,受益人無需受民事行為能力或保險利益的限制;但是若投保者為與其有勞動關系的人投保人身保險時,不得指定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以外的人為受益人。

保險合同責任免除條款規定:

一、保險合同責任免除條款規定

1.若在合同中有明確的保險公司免除責任條款,那么合同訂立時,保險公司有義務和責任明確告知投保的客戶具體內容和條款,如果蓄意隱瞞,則條款無法律效力。

2.保險公司對于告知投保人免責內容的適用理解,首先需要確定哪些條款屬于免除責任的條款,必須從條款的實際內容出發判定,而非僅僅從條文形式上判斷。

3.保險法相關的法律規定中提到保險公司有明確的提示和解釋說明義務告知投保人有關免責條款的相關信息,充分告知投保人免責信息內容,是保險協議或合同正式生效的重要前提。

二、保險合同的特征

1.有償性,即指因為享有一定的權利而必須償付一定對價的合同。

2.雙務性,即合同雙方當事人相互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合同。

3.保險合同是射幸合同,即合同的效果在訂約時不能確定的合同,即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給付義務,而只有當合同中約定的條件具備或合同約定的事件發生時才履行。

4.保險合同是附和合同,即內容不是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協商擬定,而是由乙方當事人先擬就,另一方當事人只是做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一種合同。

三、保險合同出現糾紛處理方法

1.協商,即合同雙方當事人根據《保險法》及相關法規、合同條款的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求大同存小異,自行解決糾紛的方式。

2.仲裁,即合同雙方對某一事件或某一問題發生爭議時,通過協商難以達成協議,根據申請,可由國家規定的仲裁機關依法作出裁決。

3.訴訟,即依法提起要求解決保險合同爭議的一種方式。一方為原告,而被請求的一方為被告。找法網提醒,如果合同有約定仲裁條款的,應仲裁。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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