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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個體工商戶銷售不合格韭菜被罰款2000元
2021-11-08 13:20:47   來源:新安晚報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11月4日,記者從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該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合肥兩個體工商戶銷售不合格韭菜分別被罰款2000元。

通告顯示,合肥市個體工商戶何世云、周光軍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均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兩個體工商戶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巢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決定沒收違法所得,并分別罰款2000元。

經排查,當事人在采購韭菜時,未能履行進貨查驗。屬地監管部門已責令其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記錄義務,其已按要求進行整改。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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