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方方)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記分達到滿分前,可通過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申請在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記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最高扣減6分。那么,這項備受廣大駕駛人關注的“學法減分”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減分細則有哪些?是否所有人都可以參加“學法減分”考試呢?
登錄“交管12123”手機App,在首頁點擊“學法減分”按鈕,就可以進入學法減分申請頁面,或者在首頁點擊“更多”進入業務中心頁面,在“學習教育業務”模塊下點擊“學法減分”按鈕,就可以進入學法減分申請頁面選擇“網上學習考試”。
登錄申請后,用戶將接受人臉識別,等待后臺審核通過。已通過申請審核的,點擊“前往學習”,通過實人認證后,點擊“視頻學習”進行學習。在已經完成學習的情況下,點擊“前往考試”進入考試,如之前考試沒通過且剩余考試次數還有的情況下,點擊“前往補考”進入補考。
完成這些步驟后,就可以正式答題了。記者看到,網上閱讀考試須知后,需要進行實人認證,通過后進入答題界面(系統隨機抽取20道試題,每題限時答題時間60秒,答錯或超時未答累計三題的,考試不合格并退出考試)點擊“確定”。
所有題目答完進入實人認證,通過后由系統判定考試合格或不合格,系統會給出不合格的原因。考試通過的用戶,可點擊“前往查看”按鈕,跳轉至“網辦進度”查看記錄。
那么,參加這項“學法減分”考試,具體究竟是怎么減分的呢?記者從蘇州交管部門了解到,按照目前的操作規定,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三日內累計滿30分鐘且考試合格的,一次扣減1分;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現場學習,滿一小時且考試合格的,一次扣減2分;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滿一小時為一次,一次扣減1分。
需要提醒廣大駕駛人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參加“學法減分”考試,如果有涉及以下5類情形的,就不允許參考減分,即——
(1)在本記分周期內或者上一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參加滿分教育記錄的;
(2)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3)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4)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機動車的。
(5)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減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滿分教育、審驗教育時,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記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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