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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個人債務重整給了我重生的機會,我創辦的新能源企業雖然剛起步,但前景一片光明,剛剛還簽下了一個大單!”昨日,重新走上創業之路的陳某信心滿滿地說。 十多年前,創業失敗的陳某在遂昌法院有11件被執行案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他,無法再次創業,只能靠打工為生,所賺的錢對于歸還巨額欠款來說只是杯水車薪。去年6月,他向遂昌法院提交個人債務重整申請,最終達成兌現勝訴人權益和被執行人信用修復之間的平衡。摘掉“老賴”帽子后,53歲的他得以東山再起。 浙江是民營經濟大省,平均每7個人中就有一個老板。但在現實中,部分“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陷入困境,喪失再融資、再創業能力,挫傷市場創新創業積極性,一定程度上阻礙民營經濟發展。2020年,遂昌法院被省高院確定為全省個人債務集中清理重點突破法院,在全國率先探索個人債務重整,為個人債務清理提供“重整”樣本,相關案例入選全省法院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十大典型案例。 在具體實踐中,遂昌法院與當地商業銀行推出“重整貸”業務,以融資款項清償債務,用市場化方式打破利益糾葛雙方的“債務僵局”,讓債權人和債務人從利益鏈條中解脫出來,通過引入債權人、管理人、第三方投資、法院多方監督機制解決“逃廢債”問題,增進市場誠信建設。 個人債務重整促使債務人重獲履行能力,讓債權人最大程度實現債權,拓寬被執行人融資渠道,打通二次創業難點、堵點。在遂昌法院所辦結的個人債務重整案件中,越來越多債權人在重整成功后,不再要求對債務人設置免責考驗期,最大程度減少對債務人的信用限制,如不再限制重整債務人乘坐飛機和高鐵,債務人可以更快進入市場創造價值。 目前,該項工作被納入《浙江法院個人債務集中清理(類個人破產)工作指引(試行)》面向全省推廣,同時被省發改委等9部門納入《浙江省實施優化營商環境“10+N”便利化行動方案(2.0版)》。 “個人債務重整使得債務人擺脫‘躺平’心態,看到了還清債務的希望,產生自愿償債的動力,讓他們消除顧慮安心創業,放下‘包袱’全力干事。我們努力拉他們一把,就是讓民營經濟多一個活躍因子。”在遂昌法院院長陳裕琨看來,個人債務重整暢通了優勝劣汰的市場退出途徑,營造“寬容失敗、鼓勵創新”的營商環境,提供一種能夠降低社會創新創業風險的市場容錯機制。 數據顯示,遂昌已成功辦理個人債務重整執清案件63件,拯救“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66人,涉及標的額5900多萬元,平均清償率58.38%,本金清償率84.25%,惠及債權人210名。 作者:記者 鐘根清 胡建金 通訊員 鄭水松 編輯:馬麗飛 責任編輯:葉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