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4月7日麗水住房公積金政策作出優化調整后,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收到了很多業務相關的咨詢電話,現就幾個熱門問題匯編如下,請隨布一起來看看吧。
(相關資料圖)
問
1.已辦理公積金按月提取業務,保留一年繳存額后還有多余,能不能申請增加提取額度?
答
不能。已辦理按月提取的職工,申請人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上月實際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含組合貸款中商業銀行貸款的本息);先提取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借款人賬戶余額不足時再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
問
2.辦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貸業務的手續及需攜帶的材料?
答
在我市公積金受托商業銀行已辦理按揭貸款的職工,可以申請商貸按月提取業務。借款人(如為夫妻雙方的,1人即可)攜帶以下原件到麗水公積金服務窗口辦理:商業借款合同、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雙方一類銀行卡。
備注:麗水公積金受托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浙商銀行、農商銀行、郵儲銀行、寧波銀行、華夏銀行。
問
3.純商業貸款按年提取如何改為按月提取?需要帶什么材料?
答
繳存職工已經簽約為按年提取的純商業貸款,可以由夫妻中一人到服務中心窗口更改為按月提取。需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如需修改收款賬戶,同時攜帶本人一類銀行卡。
溫馨提醒:按月提取還貸的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上月實際償還的住房按揭貸款本息。若原按年提取生效時間即將到達,建議在按年提取資金到賬后再辦理轉按月提取。
問
4.之前買過兩套房,第一套用公積金和商業組合貸款,第二套用純商業貸款,現在買第三套房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嗎?如果把已有的房產賣了之后能使用公積金貸款嗎?
答
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和二套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家庭可以使用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三套住房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如果家庭名下房產有買賣,再購買的房子是首套或二套,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問
5.在還款期間,夫妻離異的,主借款人能否變更?
答
根據借款合同約定,不可以變更主借款人。
問
6.婚前已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處于正常還貸階段。現在結婚了再次買房時是否可以用借款人配偶的名義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答
不可以。按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是以夫妻雙方(即家庭)為單位。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已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在首次貸款未結清前,即使以夫妻另一方為購房人,也不能再申請貸款。同一個家庭不能同時有兩套正常狀態住房公積金貸款存在。
問
7.婚前一方已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房,婚后夫妻雙方共同購買改善性住房的,貸款額度和貸款利率按第幾套房計算?如將婚前購買的首套房賣了,再購買改善性住房的,貸款額度和貸款利率又按第幾套房計算呢?
答
婚前已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房,婚后夫妻雙方共同購買改善性住房的,需將首套公積金貸款結清后,夫妻雙方才可申請辦理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和貸款利率都按第二套房計算。如將婚前購買的首套房賣了,夫妻雙方再購買改善性住房的,貸款額度按第二套房計算,貸款利率按首套房計算。
備注:目前住房公積金貸款年利率為:首套房五年以下(含五年)為2.6%,五年以上為3.1%;二套房五年以下(含五年)為3.025%,五年以上為3.575%。
問
8.婚前雙方均已各自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房,目前已結清,結婚后夫妻雙方共同購買改善性住房的,能否再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答
不能,受理申請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三套住房或職工家庭已使用過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問
9.商轉公業務辦理流程是怎么樣的?
答
1.借款人向購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進行預約并提出書面商轉公申請;
2.借款人轉貸申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預審通過后,轉貸借款人在3個月內籌資提前還清原商業個貸并辦理原商業個貸抵押權注銷手續;
3.借款人在結清原商業個貸一個月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提供原商貸結清憑證,并按麗水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辦事指南規定的貸款流程辦理。
問
10.辦理商轉公業務需要哪些材料?
答
1.《麗水市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申請貸款時,借款人及配偶須到場當面簽字);
2. 借款人及配偶、房屋產權共有人身份證原件
3. 借款人、房屋產權共有人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原件(離異未再婚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原件);
4. 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職工不需提供收入證明,以公積金繳交基數計算收入,如收入與貸款總額不相匹配,另須提供其他有效收入證明原件(如:直系親屬共同還款承諾、股權證、營業執照、自有住房房屋租賃合同及產權證、工資獎金銀行流水等);
5.借款人、配偶、未成年人子女、房屋產權共有人戶口簿原件;
6. 借款人借款銀行的存折或儲蓄卡原件 (此卡或存折每月還貸款之用,不能有綁定理財,股票,基金等);
7. 商品房買賣合同或不動產轉讓合同 (若過戶時買方或賣方有委托手續的另還需提供經房管檔案部門蓋章確認的委托書或公證委托書原件一份)。;
8. 契稅發票(稅收完稅證明)、增值稅發票原件;
9.商貸借款合同、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含商貸余額的最近一年商貸還款明細。
如系以下情況的,還需另外提供以下材料:
1.通過拍賣交易的提供拍賣確認書、法院裁定書、購房發票原件;
2.購買拆遷安置房的提供拆遷安置協議、購房發票、拆遷安置結算單原件;
3.如有作財產產權歸屬聲明的,需提供聲明書原件;
4. 直系親屬證明或承諾(共有產權人為直系親屬的和直系親屬作為共同還款人的提供);
5.高層次人才證明原件(A、B、C、D、E類博士,僅限高層次人才提供E類博士需同時提供博士學歷證書);
6 .公證委托書原件(僅限借款人的配偶委托借款人代辦貸款的提供,公積金貸款需列入公證事項)。
問
11.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如何計算?
答
在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內,貸款申請人實際可貸額度還需同時滿足以下規定:
1.可貸額度不超過貸款申請人夫妻雙方近12月(含申請貸款當月)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均余額的20倍。
2.繳存住房公積金不足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月均余額。
3.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不超過申請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3倍;且不超過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為限。
備注:具體計算案例可參考微文“來看看,公積金新政出臺后,如何計算您的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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