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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法官,感謝法庭所有工作人員,要是沒有你們的耐心調解,我這生意怕是做不下去了,現在租金問題解決了,相信之后也會慢慢好起來的。”新野縣歪子鎮一家超市的老板楊某充滿希望地說道。2023年9月22日,河南省新野縣人民法院上莊法庭成功調解兩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保障了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緩解了商戶的“燃眉之急”,助力了營商環境的進一步優化。
兩起案件的被告均為歪子鎮某超市的老板楊某。2018年2月,被告楊某看上了原告許某、吳某名下房屋的位置,決定開一個超市,經過商議,楊某分別與許某、吳某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合同均約定第二個五年租金漲幅在原來五年基礎上不超過15%。三方如約履行到第二個五年,原告許某、吳某均要求租金漲幅為15%,楊某不同意,雙方產生糾紛,經社區、司法所多次調解無效后,原告許某、吳某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楊某償還下欠租金。
承辦法官收到這兩起案件后,認為兩案涉及轄區營商環境優化,便第一時間梳理案情,與三方多次進行溝通。但前期多次的溝通調解并沒有改變原、被告的意見,房東和租戶互不相讓。被告表示,受前幾年疫情影響,超市的收支情況一直不樂觀,虧損情況居多,今年以來,生意慢慢好轉,正是喘口氣的時候,希望租金漲幅不要超過10%。但兩位原告告訴法官,他們附近的店面租金都漲了15%,他們只是按照市場價格來定租金漲幅,并沒有胡亂漲價。
考慮到被告系外地人,所經營的超市投入較大,一旦判決雙方勢必產生隔閡,對雙方的長遠發展都有不利影響。法官決定在開庭前做最后一次努力。承辦法官和辦案人員先來到楊某超市附近進行走訪調研,發現附近店面的漲幅在14%—15%之間。在最后一次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將調查結果公示給雙方,希望雙方各退一步。“老許,老吳,房子是咱的,咱有權決定租金漲幅,但老楊也租了這么多年,每年都按時交租金,現在他有困難了,咱是不是要伸手幫他一把。再說了,要是老楊接受不了,不租了,咱這鄉鎮的店面要想再租出去也不太容易啊。”最終,法官的話打動了原告,原告決定與被告再次好好商議租金漲幅,在承辦法官的主持下,三方達成調解協議,同意第二個五年租金漲幅為14%,并約定好了第三個和第四個五年的租金漲幅。約定達成后,被告當場將剩余租金手機轉賬給原告,三方握手言和。
今年以來,新野縣法院上庭法庭積極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始終把案件調解放在首位,堅持以案釋法、巧調慎審,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加強溯源治理,持續保障轄區公民和企業的合法權益,助力建設誠信社會、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供稿:新野縣人民法院 趙曉東 王坤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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