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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的累計年限是多少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內容是什么?
2023-05-29 14:47:28   來源:名律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辦理養老保險轉移的手續:勞動者應當先申請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出具參保繳費憑證;然后申請原單位為其轉移社保和檔案;再將參保繳費憑證等材料交給新就業的單位;最后由新單位依法接受相關材料,為勞動者在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申報社保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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