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奶粉為什么限購?
限帶嬰幼兒奶粉出境的措施是要確保本地父母能為嬰幼兒購得足夠配方奶粉,有關方面在適當時候才會考慮是否撤銷這措施。當符合4個條件時,包括香港整體奶粉供應充足、訂購熱線完善、零售點有效補貨及可以接受訂貨,特區政府才會考慮是否撤銷限帶奶粉出境的措施。這并非簡單的工作,并要通過與零售商及供應商的緊密合作才能達致目標,現階段未能夠也不適合提出具體的時間。特區政府會接受和檢視這項措施在執行上或立法過程中的批評。
近年中國內地消費者通過各種途徑,直接或間接地搶購港澳和海外零售市場的嬰兒奶粉,造成很多地方尤其是港澳當地奶粉市場出現供應緊缺。
香港奶粉超出限購會有什么處罰?
根據政府的咨詢文件,現時香港出售的嬰兒配方奶產品超過120款,并有500個嬰兒奶粉及食品進口商,進口商均已根據食物安全條例登記。特區政府建議修訂的《進出口(一般)規例》,若獲通過禁止奶粉出口,只有上述按食安條例登記的奶粉進口商可獲許可證出口奶粉。其它人除獲豁免,一律不準出口奶粉。
特區政府表示,考慮到離境人士可能有自用需要,故豁免最低法定結婚年齡即16歲或以上人士,可攜帶不超過1.8公斤奶粉出境,即兩罐各900克裝奶粉,而每24小時只準帶奶粉一次。
根據進出口修例,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政府擬于2013年2月內把修例建議交行會,望盡快獲通過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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