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您,公證事項由當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受理。
涉及不動產的公證事項,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受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事項,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1.最好親自辦理
辦理委托書公證就意味著將自己的權利讓給別人使用,因此必須要慎重,所以最好是自己親自辦理,而且如果委托事項涉及配偶的,那就最好讓配偶也親自前往。
2.最好在當地辦理
你辦理委托書公證的地方最好在住所的所屬地或者是在委托行為的發生地,不要輕易選擇其他地區的公證處。
3.注意授權范圍和期限
委托書上會注明委托期限和權限,這時你就要注意授權范圍不宜過大,授權時間也不宜過長。因為若是你委托的中介在房產交易的過程中出現欺騙買家的行為,并且給買家帶來了損失,那這損失將由你承擔,之后才能向中介公司索賠,且不說中介公司是否真的會賠償你,給你造成困擾是一定的,所以要小心。
二、委托書公證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護照等),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2.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委托書文本;(即授權事項,此項內容最好跟工作人員溝通,盡量細化授權事項,避免只寫全權代理)
4.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如股票、銀行存折等);
5.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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