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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有哪些呢?離婚財產一定要平分嗎?
2023-05-29 08:54:21   來源:法評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離婚不是一定要分一半財產。法律規定對于夫妻的共同財產可以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一、起訴離婚男方的所有都要分一半給女方嗎

離婚不是一定要分一半財產。法律規定對于夫妻的共同財產可以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而屬于個人財產的,離婚時歸個人所有,不能進行分割。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有哪些

1、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2、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3、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凈身出戶”。

4、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后的換病房等。

5、尊重當事人意愿,財產約定先于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三、離婚財產中哪些屬于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溫馨提示】:以上的內容告訴我們,離婚不是一定要分一半財產。法律規定對于夫妻的共同財產可以由雙方協議處理。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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