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近日,上海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因宣稱普通化妝品有美白功效和普通食品具有保健功能的虛假廣告問題,被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管局罰款8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9月起上架銷售“屈臣氏煙酰胺保 濕水”,由公司市場部在銷售頁面上制作并發布了虛假宣傳該國產非特殊用化妝品含有“美白”等功效的虛假廣告,于2023年2月下架該產品,違法經營期間銷售數量6瓶,銷售額294元,廣告費用無法計算。另查,當事人于2021年12月17日上架銷售“ISDG232 爽快酵素飲品(固體飲料)2克*7 支”,由公司市場部在銷售頁面上制作并發布了宣傳該普通食品有“改善腸道功能”等保健功能的虛假廣告。
市場監管部門認為,當事人在網絡電商平臺從事化妝品銷售活動,在銷售頁面上自行發布國產非特殊用化妝品宣傳有特殊“美白”等特殊功效的虛假廣告行為違反了《廣告法》規定,在網絡電商平臺發布普通食品宣傳有保健功能的廣告的行為涉嫌違反了《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廣告法》的規定,構成虛假廣告,決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要求當事人停止發布上述違法廣告,并處罰款合計8萬元。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梳理還發現,在今年8月,屈臣氏寶山牡丹江路二分店還因銷售超過保質期的保健食品,被上海市寶山區市場監管局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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