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實施。這是兩部保護和規范未成年人的法律。
這兩部法律和之前有什么不同,針對最近屢屢被熱議的校園欺凌事件、青少年沉迷網絡游戲事件,乃至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事件都有哪些新的規定?
為此,記者邀請了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審判庭員額法官孫碩對這兩部新修訂的法律進行了解讀。
全面確立強制報告制度
發現不報告要擔責
新修訂的“未保法”全面確立了強制報告制度,強化了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相關組織和個人的報告責任,進一步破解未成年人權益受侵害案件“發現難”的問題。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指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行使公權力的各類組織及法律規定的公職人員,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各類組織及其從業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臨不法侵害危險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舉報。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各類組織:主要包括:居(村)民委員會;中小學校、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等教育機構及校車服務提供者;托兒所等托育服務機構;醫院、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診所等醫療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救助管理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旅店、賓館等。
“此次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擴法,在原有四大保護的基礎上,增加了政府保護和網絡保護。以此構建起了‘以家庭監護為主,以監護支持、監督和干預為保障,以國家監護為兜底’的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制度體系。強制報告制度的建立,補上了未成年人保護鏈條中最薄弱的一環,如果相關人員發現比如校園欺凌啊、性侵啊等虐待等事件不報告,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時建立行業違法犯罪記錄入職查詢制度,對于具有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不得錄用。”法官表示。
未滿16周歲
不能注冊直播賬號
“未保法”還對時下比較受關注的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消費等網絡行為,進行了新的規定。
“第一是增加了電子身份認證系統,避免未成年人進入網絡沉迷。同時明確規定了對游戲產品的分類管理制度,對游戲的服務時間進行了規定。”法官介紹,“新法規定限制未成年人網絡直播條件,未滿16周歲不能注冊直播賬號,滿16周歲的,需要父母同意進行實名認證后才可以參與直播。”
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 將實施專門教育
相對“未保法”的保護,《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則更注重預防,此次明確界定了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對于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將對其實施專門教育。
不良行為:是指吸煙、飲酒、曠課、逃學、沉迷網絡、離家出走等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行為。
嚴重不良行為:是指未成年人實施了違反刑法的行為,但是因為不滿刑事責任年齡,而無法接受刑事處罰的行為,其中包括,非法索要他人財物,結伙打架、斗毆、鬧事等尋釁滋事行為,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行為,還有包括毆打、辱罵他人、故意傷害他人等行為。
“一旦發現未成年人的有不良行為,要對未成年人進行提早干預,預防發展成犯罪。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監護人,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進行制止或嚴加管教;所在學校,也要采取相應的措施。如果監護人和學校都無法管教的話,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教育指導委員會進行評估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門將未成年人送入專門學校接受專門教育。”法官表示。(記者 隋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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