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經濟,潛力無限。寧波即將迎來探討“與海共榮”的盛會:2022年國際海洋經濟與海商事服務論壇將在甬城隆重舉辦。
圍繞“共商經略海洋、共創藍色未來”主題,來自全球各界的專家、學者、企業界人士等,將圍繞全球海洋治理、綠色港航發展等熱點展開線上線下交流研討,萬余人共同分享海洋中心城市建設經驗,探討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的新業態、新路徑、新模式。
“執行高效,執法為民”——在寧波海事法院的大堂里,掛著這樣一幅紅緞金字的錦旗。送出這面錦旗的,是寧波一家從事跨境物流的公司。該公司在一起海上貨運代理合同糾紛案件中,一度陷入執行困境。經寧波海事法院執行干警的幾度努力,出乎意料地將款項全部執行到位。
寧波海事法院成立30年以來,收到類似這樣的錦旗、感謝信不計其數。它們所闡釋的,正是海事法院立足海洋戰略大局,通過服務創新,優化經驗所帶來的海商營商環境的提升以及海洋經濟基礎服務的夯實。
和企業“打成一片”,護航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
1992年,寧波海事法院設立。浙江海事審判機構以寧波為基點,目前已拓展至溫州、舟山、臺州、杭州,浙江海事審判機構“一體四翼”發展格局正式形成,補齊了浙北地區海事司法服務的短板。
近年來,受國際經貿摩擦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再加上涉外商事糾紛日益增多,這些都對寧波海事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事先全面排摸企業風險,關注重點企業動態;事中延伸進企訴訟服務,依托各巡回審判庭(點)、聯絡站、對接中心等線下網點,以及‘浙江解紛碼’‘人民法院在線服務’等線上工作平臺,讓企業更方便找到我們。”寧波海事法院副院長鄔先江說,通過這些方法,讓法院和企業更加緊密地聯系在一起,也讓各項工作的開展更有實效。
得益于這些一線工作的累積,寧波海事法院針對轄區范圍內出現的法律糾紛、重點案件進行梳理,并對一些影響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問題進行重點研究,向有關部門提出了司法建議。
2020年,寧波海事法院發布海事審判白皮書7份,其中《2009-2019年海事強制執行中行為履行情況通報》獲評2020年度全省法院“十佳執行司法建議”;2021年,發布海事審判白皮書4份;其中《寧波海事法院涉外漁業案件審判白皮書(2016-2020年)》作為全國首個針對遠洋漁業相關糾紛的中英文雙語版審判白皮書,獲國家和省、市多家媒體深入報道。
司法、調解雙管齊下,多元化協助企業解決糾紛
除了在宏觀上為中國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寧波海事法院還將筆墨落在了更為暖心的細節上。
隨著涉外商事糾紛日益增多,寧波海事法院通過鞏固完善司法確認銜接機制、充分調動行政調解力量和社會調解力量,多元化幫助企業開展商事糾紛調解。
“我們建立了海船船員糾紛訴調對接新機制,與寧波海事局簽署《關于在寧波地區建立海船船員勞資糾紛調解和維權協作機制的實施意見》,并設立海船船員勞資糾紛調解中心,專門負責在寧波地區船員與船東及派遣機構之間的船員勞資糾紛。同時,在調解中心設立船員勞資糾紛訴調對接服務點,選派法官為日常調解工作提供法律指導。”寧波海事法院的相關工作人員說,他們還從各貨代協會中選聘數名特邀調解員,推進寧波國際貨代調解中心有序擴容,增強調解力量。目前海事特邀調解員達到83名,覆蓋海事行政、海事仲裁、貿促會、貨代協會、金融保險行業、漁業互保協會、漁區人民調解組織等海事相關各行業,極大發揮出海事海商糾紛多元解紛和訴源治理效果。
在調解過程中,寧波海事法院依法審查調解過程、防范虛假調解。在受理司法確認案件的同時強化督促當事人自動履行,履行后不再出具司法確認裁定,防止“程序空轉”。
創“海上楓橋經驗”寧波模式,高效滿足司法需求
上世紀60年代初,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干部群眾創造了“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楓橋經驗”。“楓橋經驗”由此成為全國政法綜治戰線的一面旗幟。
寧波海事法院在實踐中,不斷探索深化以數字化為手段、以化解矛盾糾紛為根本的“海上楓橋經驗”寧波模式,形成了海上社會治理新格局,主動把海事司法融入社會治理體系,把優質、高效的海事司法服務送到人民群眾的身邊,切實方便人民群眾訴訟、減少訴訟成本。
近幾年,寧波海事法院加快推進入駐矛調中心的步伐,在合作的廣度和深度方面均取得長足進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規模、凸顯海事特色的訴調對接模式,入駐矛調中心的工作也開始由探索、分散式向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發展升級。
此外,在海事海商糾紛較為集中的漁業鎮街、村社、港口等基層一線,以及行業組織、仲裁機構、訴調中心等,寧波海事法院快速布局“海上共享法庭”,積極發揮訴訟庭審、調解指導等功能,把司法服務送到群眾家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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